科技部 副部长李学勇访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精神, 科技部 将2003年确定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把大力推进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作为2003年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尽管受到“非典”的影响,但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的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日前,本报记者专门就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工作,专访了 科技部 副部长李学勇。
记者: 科技部 在去年的全国科技中介机构工作会议上,确立了今年作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这一举措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次提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主要出发点与以前推进科技中介工作有什么不同?
李学勇: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的提出,是 科技部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提升我国整体创新能力的关键,是科技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的目标提供有效支撑的着力点。科技中介机构是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服务活动,在有效降低创新创业风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从总体上看,目前适应市场需求、真正能够为创新创业提供支撑性服务的机构还很缺乏。已有的各类机构在发展模式、功能定位、业务专长等方面也大多处于不断探索和创新阶段。加快这支力量的发展,对于全面提高国家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科技中介机构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机制是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根本动力。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在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方面的角色正在发生什么变化?
李学勇:中介机构的产生和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中介机构也是如此。即使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也常常需要政府在政策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提高科技创新的运行效率和效益。首先要坚持以发展为主题,调动和支持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特别要调动科技界和经济界的积极性,投入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在不断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应当对科技中介活动逐步加以规范,通过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以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等,使科技中介机构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在制定政策和采取措施时,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尊重科技中介机构的市场导向。
记者:在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方面, 科技部 有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
李学勇:我们已研究提出了五年的发展目标。也就是从今年开始到2008年左右,建立起有利于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初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求的,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的服务需求。当前要重点围绕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科技工作运行绩效等方面发展科技中介机构。
要在继续增加机构数量、扩大服务面的同时,着力培育高水平的科技中介机构;在努力改善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的同时,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在积极完善发展环境的同时,不断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的制度建设。
记者:您提到了要在五年内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针对这一目标, 科技部 准备采取那些措施?
李学勇:一是要组织和引导专业技术力量发展科技中介机构。这是提升科技中介机构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这里有几种途径。二是结合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推动一批科研机构整建制转为科技中介机构。另外,还可以组织有条件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立足于技术条件和人才优势,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第三,要充分发掘社会资源,引导政府部门所属政策调研、软科学研究等事业单位转变运行机制,在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同时,面向社会开展科技咨询、评估活动。
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充实农业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转换运行机制,发挥其在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技术经济协作组织的发展,实行区域化布局、市场化运作,增强技术服务、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市场开拓能力,成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目前,我们已经确定了把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村技术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其先进适用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重点。
另外一方面,就是在培育骨干科技中介机构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要建立稳定的投入渠道,选择有区域优势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交易机构等,在共用技术开发平台建设、服务设备购置、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打造精品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科技部 将结合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与地方政府共同支持重点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
记者:在为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方面, 科技部 的工作重点集中在哪些方面?
李学勇:在营造环境方面,要抓好几个工作重点。首先是公共科技信息平台的建立。公共信息渠道不畅、供应不足是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瓶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打破信息封闭,整合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信息研究分析机构的信息资源,建立区域性公共信息网络。要进一步向科技中介机构开放科技成果、行业专家信息,为其提供及时、准确、系统的信息服务。 科技部 将结合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支持以科技情报信息机构、成果管理机构、技术交易机构为基础的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并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科技资源共享制度。
其次,是要把依靠中介机构完善管理和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 科技部 已明确提出,对科技中介机构能够承担的工作,特别是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计划、先进技术推广、扶持政策落实等,要积极委托有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组织实施。我们已建立并正在推行“行政决策咨询”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论证和重要工作部署要进一步依靠科技中介机构,支持其独立客观地开展工作。这一方面可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同时也为科技中介机构创造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在办好创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功能互补的科技中介机构建立紧密业务联系,使之成为高新区服务功能的有效延伸,实现高效管理,优质服务。
第三,就是逐步建立有利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加紧研究制定促进和规范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明确营利和非营利两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组织制度和发展模式,理顺政府与科技中介机构的相互关系,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监督管理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政策法规环境。
第四,为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渠道。要把推动科技中介机构的国际化进程,作为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出国培训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国内外机构的业务交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特别是先进管理经验和专业化运作模式,使国内机构的服务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同时要支持有条件的机构积极开拓国际业务,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加快发展速度。
记者:关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环境,全社会都很关注,您能否就相关政策的制定再详细介绍一些情况?
李学勇:科技中介机构的政策制定已经出台了一些,对这些机构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目前, 科技部 已经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扶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和科技评估机构等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税收政策,争取年底前发布实施。同时,结合扶持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探索科技中介机构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划分,实行分类管理的有效途径。我们将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进行试点,对于以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为宗旨,业务主要集中在难以取得相应经济回报的服务领域的科技中介机构,按照非营利性机构管理,政府对其发展给予必要的扶持政策。对于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发展壮大的营利性科技中介机构,鼓励其改制为企业或按企业化管理,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大胆实践多种形式的营利模式,政府主要通过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件促进其发展。 科技部 目前已经与国家有关部门合作,就分类指导、技术产权交易机构规范化发展等具体政策开展研究,推进试点工作,争取于年内发布相关政策措施。此外,以推动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制化发展为目标, 科技部 正联合有关部门,对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已启动了有关条例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