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新规定:营运车辆需装“黑匣子”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信息来源:金阳时讯

贵州省所有客、货运营运车辆均要像飞机一样,安装行车记录仪,即“黑匣子”。按照新出台的《贵州省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安装了“黑匣子”的客、货运营运车辆,其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都将受到检查和监控。

规定要求,高等级公路上行驶的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客运车辆单程在400公里以上的,高等级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从事客运的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行驶车辆不得超过4小时,在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规定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随时对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数据采集,发现车辆严重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除对运输企业、车主进行通报外,还将对企业及直接负责人员予以处罚。

按规定,凡在规定安装的范围和时间内未按期安装“黑匣子”的车辆,对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