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6月起施行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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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建设部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该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

-线路调整先征求公众意见

【办法内容】需要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设置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整前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提前10天在站点张贴公告;必要时,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北京举措】北京市公交集团副总经理王新声称,公交现在调整线路时一般会提前在线路沿线的车站张贴公告,在公交网上发布线路调整的信息,有时还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现在肯定还和办法的要求有差距,我们会根据办法的要求努力改进”。

-车辆到站不停最高罚5000

【办法内容】城市公共汽电车在营运过程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客运车辆到站不停或者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的,将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除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以外,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举措】王新声称,公交集团已有规定,对违反上述禁令的司机进行相关处罚。他们还邀请社会监督员监督司机是否违反禁令。

-公众投诉20天内要答复

【办法内容】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投诉。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在2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北京举措】王新声称,公交集团现在每辆车车厢内都公布了该线路的投诉电话。市民投诉只要留下联系方式,他们调查后很快会做出答复,很多投诉处理时间不到20天。

作者:潘澄清 王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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