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于 8月1日起实施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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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汽车检测维修专业网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3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于6月24日以2005年交通部7号令颁布,于8月1日起实施。

该《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重要实施性规章之一,是指导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的一部纲领性文件。《规定》对整个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方面一些重大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包括:经营许可,维修经营,质量管理,监管检查,法律责任等。该《规定》的实施将对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交通部公路司近期将组织在全行业进行宣贯。借《规定》实施的契机进一步将中国汽车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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