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贸易政策颁布汽车停产必须公示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信息来源:新闻晨报

按照《汽车贸易政策》的规定,汽车供应商有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车型,并采取积极措施在合理期限内保证配件供应。记者昨天得知,许多车商均已作出积极响应。

上周末,酝酿已久的《汽车贸易政策》正式颁布。由于“奥克斯事件”的影响,关于停产车辆的处理方式引起各方关注。对此,很多车商均积极响应。上海通用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上海通用已开始按照政策进行汽车销售,面对退市的车辆,公司将向发改委申报企业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车型停产事宜。

上海大众的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以往在桑塔纳2000等车型停产的时候,公司的做法是在售后服务部门备齐五年的零部件,而现在公司将会根据有关政策精神,来调整相关做法。

近年来,在新车相继上市的情况下,老车型停产不断增加。在过去一年中,包括桑塔纳2000、赛纳、奥克斯等多款车型停产。据业内有关车商透露,以往车商总是低调处理停产的事情,很少主动公示,消费者权益维护也因此受到挑战。完善车型的退出机制已成为汽车销售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

另据政策规定,在新车销售领域,自2006年12月1日起,除专用作业车外,所有汽车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今后车商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授权和取消授权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企业的名单,对未经品牌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销商不得提供汽车资源。在二手车领域,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汽车零配件也实行品牌授权销售,汽车及配件供应商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认可和取消认可的特许汽车配件经销商名单。

作者:林劲榆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