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黄[2006-06-19]
最近国际足联又有了新规定:在对越位球的判罚中,对方球员的手超出后卫时不算越位。国际足联对此的解释是:足球是用除手以外的其他部位踢的。
根据这个规定,我觉得用“足球”二字来定义这项运动是极其不准确的,而且也极其不严肃,有违费厄泼赖的原则。它让人产生歧义,以为足球只能用脚来踢。其实我们看到了那么多的比赛场面,有用头顶的,有用胸挺的,有用肩挑的,还有用背扛的。更何况,好多黑手搞进去的球,不是一样地计入了成绩吗?
取消手球制,是全球球迷的共同心声,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利益与票房上考虑,手脚并用的球必定能带动全世界各种大小球一起参与进来。
这场世界性赛事可以叫做“世界波球赛”。美国的老虎伍兹、乔丹、奥尼尔,英国的戴维斯,俄罗斯的库娃等,各个赛场上的名家名宿都可以悉数上场,“世界波球赛”一定会成为全球最精彩的赛事,而且还没有含混的规则带来的困扰。
比如美国对意大利一战中,那种特别有表现欲的裁判可以下课了。因为不需要裁判,进球就算,方法不论,工具自备。光看球员进场就很具观赏性:有人拿乒乓拍,有人拿高尔夫杆,有人骑马上场……“国际波联”对规则的唯一解释是:用除脑外的其他部位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