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过渡期结束前夕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预定日程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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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孙铭

北京报道

记者近日获悉,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将在今年下半年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这是继1997年和2002年后,中国在金融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第三次最高规格工作会议。业界预计,与上两次会议的情形类似,一系列有关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政策将在会议前后相继出台。

目前,央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委已经开始着手会议准备。一些专题调研小组也已经开展工作。

会议目前还未确定召开日期。届时,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人以及大型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将参加会议。

金融工作会议成重大改革标志

迄今为止,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仅召开过两次,都是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点。

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时逢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后,国务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四大国有银行资本金;将13939亿元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取消贷款规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重要改革措施。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也在此次会议后拉开序幕: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另外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销,改成9个大区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得以加强。

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于2002年的2月5日至7日召开,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对下一阶段的金融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加强金融监管与国有银行改革的思路进一步得到深化。此后,国务院决定成立银监会,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也快速推进,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上得到了一系列关键政策支持,比如三家银行共获得中央汇金公司高达600亿美元的外汇注资。此外,会议还做出了改革农信社的决定,为此后农信社改革的全面铺开确立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指导方针。

事实证明,两次全国金融会议,决定了下一阶段重要的金融工作部署,因而被视为新一轮重大金融改革开始的标志。

一系列重大金融问题等待中央决策

相隔4年之后,这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又会出台什么重大政策,业界充满了期待。

业界有关人士分析,当前金融改革虽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改革越深入,面临的局面就越复杂,有不少新老问题亟待解决。

比如对外开放的问题。今年年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将结束,中国金融业的开放与竞争预计是此次会议题中应有之意。当前银行引进外资颇多争议,花旗收购广东发展银行迟迟未能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复,国有银行贱卖论此起彼伏,人们更希望在这个最高规格的金融工作会议上,对外资政策能有相对统一的方向把握。

金融政策的协调性问题也十分突出。前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涉及到央行的机构改革和货币政策独立性问题。但这两次改革仍有缺陷:大区行制度虽然有助于货币政策独立,但缺少了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政府的配合;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职能分离,使金融政策的协调问题急需进一步加强;央行、财政部、发改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目前也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制,据悉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此抓紧研究。

此外,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方案仍充满悬疑。是分拆还是整体改制?农行的改革方向无疑需要更高层次的决策。而政策性银行改革、农村金融改革、邮政储蓄银行改革,这些已在操作议程的重要改革项目,也尚待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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