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复制岂可试错?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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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和忠 每日经济新闻[2006-06-21]

日前,国内首只复制基金———南方稳健成长2号获准募集,并将于本月开始发行。鉴于此前关于基金复制是否合法、是否会误导投资者等问题曾引起广泛争论,某媒体于上周四(6月15日)发文称“关于中国基金业进行基金复制是否合理的争议至此尘埃落定”。然而,据《每日经济新闻》近日对京沪两地基金公司及业界专家的走访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业内关于基金复制的分歧依然巨大。更令人惊讶的是,一位曾经对基金复制持不同意见的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他已被封杀了,不能再就此发表反对意见。

分歧依然巨大

关于基金复制,支持与反对的双方都曾列出各自的理由。南方基金公司6月15日的一纸公告,并没有令分歧缩小。

总结支持基金复制的当事方及专家的观点,其具体论据有三个:一是基金公司发行复制基金主要考虑的是母本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在行情持续走高的阶段,任何对老基金的大规模申购都会稀释原有持有人的利益,这当然是原持有人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发行复制基金成为一种两者兼顾的路径,既照顾到老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又使得新进投资者可以选择与老基金极为贴近的投资组合;二是母本基金的净值较高,令一些投资者患上恐高症,复制基金以每份1元发行,可消除其心理障碍,让投资者买到好产品;三是母本基金规模太大,不利于运作,所以要搞基金复制。

然而,对于南方稳健成长基金来说,并不适用于以上三种理由中的任何一个:首先,在行情持续走高阶段,南方稳健成长基金不但没有获得持续申购,反而是不断的赎回;二是截至上周五(6月16日),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净值为1.4567元,有大量基金的净值高于南方稳健成长,但照样有投资者申购;三是南方稳健成长基金今年一季度末的基金份额为22.54亿份,只是一只中等规模的基金。今年以来,南方稳健成长基金也很业绩平平,缺乏值得复制的价值。

复制岂可试错?

另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证监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之所以要搞基金分拆或复制,是“希望能探索基金持续销售的新思路。”也就是说,所谓持续营销,通俗地讲,就是为了多卖点基金。

该人士还表示,“不试点,永远争论,不知道到底怎么样,会里希望先采用一家的基金分拆方案和多家的基金复制方案进行试点。”“我们的计划是先试点,如果没有显著效果,以后就停了。”

按照上述说法,基金复制只是试点,试错了也没关系。改革与创新勇气可嘉,但问题是复制基金一旦向社会公开发行,将来谁去承担试错的成本?对于母本基金的选择,应适用何种选择程序与标准?在试点之前,为什么不能出台有关规定或指引,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同时,现有基金法规明确规定,同一个基金管理人不能发行雷同的基金。把复制基金硬说成是完全相同或近以,而非雷同的观点是自欺欺人。有关当事方以创新或可以试错的名义,动辄挑战基金法规的边界,不按程序与规则办事,这是中国基金业的不祥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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