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按摩将顾客腿损伤 柔婷公司被判赔偿1万多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    |    |  超大  

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判决柔婷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赔偿顾客翟女士12000余元,据悉,翟女士在该公司下属美容院做腿部按摩时,被服务人员将腿部韧带损伤。

去年12月4日,翟女士在柔婷公司设在右安门外大街2号迦南大厦13A的美容院做腿部保健,服务人员在按摩时用力过重,造成翟女士右腿膝部受伤。次日经宣武医院诊断,翟女士右膝内侧韧带损伤。去年12月31日因腿部持续疼痛,翟女士到宣武医院就诊,经B超检查诊断为右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当日翟女士入住该院治疗。

丰台法院认为,柔婷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翟女士右腿受伤后活动受限,不是右下肢血栓形成的唯一原因,其自身体质等其他方面亦是该病形成的其他共同诱因。因此,柔婷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来源: 北京晚报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