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分省份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现象猖獗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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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利益驱使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现象近年来开始在我国部分省份出现,并呈继续蔓延之势。

记者从最近在贵阳召开的全国化工行业循环经济现场交流会上获悉,受国际原油价格一路攀升影响,2002年下半年起,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现象开始在我国浙江金华一带露头。此后,这一现象迅速向其他省份蔓延,目前我国山东、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苏、四川等省都已有发现,个别地方一个地区甚至就有这样的企业十几家。

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范仁德秘书长介绍,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由于生产设备落后,生产过程中往往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尘、气体,严重污染空气,同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油也会严重污染土壤,被污染的土壤甚至无法恢复耕作,寸草不生。另外,这种“土法炼油”也不能对炼制的油进行分层提炼,生产出的油多属于多种油体的混合物,油质极差,是对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但由于投资少,并且企业容易通过偷逃税获取暴利,因此一些地区对这些似乎可以“变废为宝”的企业纷纷以扩大当地就业等为借口,睁只眼闭只眼,甚至鼓励其发展。橡胶是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近几年,我国每年进口的天然橡胶量都在120万吨以上,合成橡胶也在60万吨左右。通过利用废旧橡胶制造再生胶,能节约部分橡胶。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粗略统计,废旧橡胶“土法炼油”目前浪费我国废旧轮胎的资源量已达到每年约40万吨。由于缺少原料,我国一些废旧轮胎的正规回收利用企业严重开工不足,有的企业甚至已因没有废旧轮胎供应被迫停产和关闭。据悉,虽然国家在2004年底就规定,对于土法炼砷、炼汞、炼油等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或停产,但由于用废旧橡胶土法炼油未被纳入其中,因此一些土法炼油窝点往往不能及时被捣毁。范仁德秘书长说,要从源头切断这些“土炼油”企业或窝点获取废旧轮胎的渠道,除各地方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外,还需要国家尽快出台《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使我国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有法可依。

信息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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