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家庭供热设施不是私人财产 铺地热要申请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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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连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在《行风热线》栏目中,就市民们关心的诸多问题进行了现场答复,并公布了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行政执法大队投诉电话:84355252。

问:装修新房准备铺地热要通过审批吗?

答:住户安装地热,必须要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在供热单位的指导下进

行安装。《大连市供热管理条例》中规定:“供热用户不得损坏或擅自拆除、移动、增设供热设施;不能因装饰、装修而影响供热设施检查和维修。”家庭供热设施不是私人财产,如果私改设施会造成不良后果:容易影响系统中其他用户的用热质量;容易引起管道破裂、爆裂造成水患;增加了热用量,会使锅炉负荷增大,破坏系统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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