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年时报
日期:2006-6-22 13:05:00编辑:liujw
【正文】
昨天下午1点20分,浙AT0787出租车驾驶员在下沙东方医院接上了一名断了手指的男子,因为红灯太多怕影响男子治疗时间,向交警求救,交警摩托车开道,一路护送到杭州整形医院,受伤男子成功手术,手指再植。
交警开道七分钟到医院
随患者一起到医院的何先生说,郑某是他同学,在单位搬东西时,左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被砸伤,送到东方医院后,被建议转院。
出租车司机陈大姐一路尽量开得又快又稳,到了汽车东站附近,她回头看见郑某已痛得脸色发青,怕耽误了治疗时间,便急忙找到正在处理事故的江干交警大队四中队交警陈波,陈波一听,立即骑摩托车引道开路。
从汽车东站附近出发,途经新塘路,上艮秋立交桥,右拐到秋涛北路,再到机场路,走文晖大桥到上塘路的杭州市整形医院,仅开了7分钟。
救人时借快速公交道行吗
途中,陈大姐本想借道一下快速公交专用道,但被交警制止。她对记者说,“救护病人,难道也不能借用一下快速公交车道吗?”
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民警说,专用道好比“铁轨”,没有特殊情况,任何车辆不得入内。而且司机一旦驶入快速公交专用道,不管是什么原因,出了事故,司机将负全责。根据规定,公交专用车道是不能占用的,但陈大姐提的问题也是很实际的,在救人的非常时刻,如果公交车道空着,是否可以在事前告知交警的情况下借用呢?时报热线85055000想请读者来说一说,这个做法可行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