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的中国日化界,有场不大不小的官司颇为引人注目,汕头康王与滇虹康王的商标侵权案持续三年仍然难解难分。中国化妆品网4月的一篇《“假康王事件”调查报告》引起了业内的普遍关注,时隔两月,记者再次展开了详细的后续调查。
终审判决,汕头康王胜诉
其实早在2004年,汕头康王与滇虹康王就是否商标侵权而诉诸法律,那场在海南的官司最终以汕头康王的胜诉而告终,在判决书中,法院认为“汕头康王公司生产的产品与滇虹公司的产品从本质上不是同一产品,也非相类似产品,两者不具有特定的联系”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按理,两个康王之争也应该告一段落,但为何滇虹康王仍不善罢甘休呢?这还得从这两家康王公司说起。
汕头康王与滇虹康王
其实中国存在两个康王情况由来已久,一个在广东一个在云南,一个是药品一个是洗涤化妆品,几乎是同时开始使用各自的“康王”商标。汕头康王在日化界稳扎稳打了十数载,小有名气,日子过得颇为滋润;云南滇虹集团在药业步步为赢,知名度日渐高涨,搞得有声有色。一直以来,双方在各自的商海浮沉,倒也相安无事。
两个“康王”商标
汕头康王给中国化妆品网出示《商标注册证》显示,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早在1998年5月7日就注册了“康王kanwan”文字加拼音的商标,注册类别为第三类,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牙膏、香皂”。后来汕头康王又注册了“Kanwan”的拼音商标,注册类别为第三类,核定使用商品为“化妆品、香皂、洗发液、牙膏、香水、浴液、洗面奶、洗衣用浆粉、口红、喷发胶”。
滇虹药业集团表示,该集团下属的云南滇虹天然药物股份有限公司也于2003年8月14日取得了“康王”的注册商标,注册类别为第五类,核定使用的商品是中药、西药、中药制剂、西药制剂。滇虹药业在与中国化妆品网记者的沟通中表示,滇虹康王早已注册了“康王”汉字的商标,注册类别即为第三类,不过记者并没有看到滇虹康王的第三类“康王”商标注册证。
资料来源:中国化妆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