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省内的部分厨房电器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对36家企业的40个批次的电磁炉、电饭锅、食物搅拌机等厨房电器的抽检中,15家企业的34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85%,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个百分点。
据了解,有6种厨房电器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4种是严重不合格。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个别生产企业对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重视不够,为降低成本,减少生产材料,采用不符合标准的元器件以及个别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时只注重使用性能,忽视安全性能,导致产品的安全性能下降。
6种不合格品为:
1.兰州佳升电器经销的标识为佛山市顺德区金日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好的SG-280A榨汁机、搅拌机。
2.兰州金迪电器行经销的标识为中山市澳诺电器厂生产的善本堂AN-15H电磁炉。
3.半球电饭煲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经销处经销的标识为廉江市石城绿三角电器厂格林CFXB40-A电饭锅。
4.半球电饭煲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经销处经销的标识为广东湛江电器工业集团公司生产的万宝CFXB30-A-B电饭锅。
5.标识为广州乐华小家电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磁炉乐华LH-20BE不合格
6.兰州南海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经销的标识为中山市华强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角牌CFXB12-A电饭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