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竹协“特色”评选提升竹业名牌
中国竹产业协会日前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中国特色竹乡”、“中国特色竹业基地”、“中国竹业龙头企业”、“中国竹产业协会推荐竹产品”等命名授牌活动,加快实施竹产品名牌战略步伐,促进我国竹产业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国特色竹乡”评选,在管理、资源培育、加工利用、产值效益、科技进步等方面,作出了量化规定。“中国特色竹业基地”评选,要以县级为单位,企业有相当数量,有两个以上销售额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产品品种、系列丰富,有一定科技含量,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出口创汇率高等。对“中国竹业龙头企业”、 “中国竹产业推荐竹产品”评选也作出相关规定。
申请各项命名授牌,可由申报单位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法人单位提出申报材料,经当地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在每年3月1日前,向中国竹产业协会秘书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