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爱尔兰驻华大使馆获悉,从12月1日起,使馆将试行不再要求国内大部分省份的申请人在签证申请前将学费交纳到爱尔兰,而是在签证申请通过预评估后通知学生交纳学费,在爱尔兰学校提供相关收费信息后,使馆签发赴爱尔兰留学签证。具体步骤是:学生委托代理申请学校并凭通知书递交签证申请(是否收取定金由各学校自行决定);在学生签证申请通过评估爱尔兰使馆工作人员将及时通知代理,以便安排学生汇款支付学费;学校提交该汇款的到账证明后,使馆签发赴爱尔兰留学签证。
据悉,该优惠条款适用于除福建、辽宁、吉林、山东之外的国内大部分省份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