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省内各高校开学之际,又一批高考“落榜”的孩子即将踏上出国之路。自省整规办、
省信促会和本报联合开展我省社会行业信用状况调研活动以来,留学中介诚信问题成为了本次活动所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从中可以看出,留学中介市场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问题一中介费不退还
本意是想通过留学中介的服务,轻轻松松去留学,不料签证未成,交的万元手续费也打了水漂。经过几年的追索,自己的钱始终不能收回,遭遇这样的“留学陷阱”,长春市民应先生为此感觉十分愤怒。
应先生告诉记者,通过几年来与留学中介的交涉,他了解到很多从前不知道的问题,随着出国留学热的不断升温,留学中介机构日渐增多,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但留学中心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打着中心机构的招牌到处设点办分支机构,有的甚至承包和转让。同时,正规的中介机构一般不一次性收费,而是根据程序,分阶段收费,且都有办理不成功退费的承诺,但一些非法留学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远远超过合法中介,甚至高出几倍。
留学中介协议的收费内容通常由三部分组成:报名申请费,此费用可视为中介公司办理每个申请人的基本成本,一般为2000元至4000元人民币。通常,只要中介公司为留学申请人获得校方入学通知书,不管是否获得签证,此费用不退还。
签证服务费,此费用通常为10000-12000元,若学生未能获得签证,此费用全部退还。
学费定金,学费定金通常为第一年学费的10%-30%,在500-1000英镑之间。收取此项费用的目的在于保护国外院校的基本权益,防止学生在获签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入学。此项费用由留学中介公司代收,学生在未获签以前,中介与国外院校不发生此项费用的结算问题。即,若申请人被拒签,此项费用需由中介公司负担全部无条件即刻退款责任。
申请人获得签证,则万事顺利。若遭拒签,中介一般只能收取上述第一项费用,并应无条件按照协议退款规定中的承诺(一般为一周内)退还第二及第三项费用,任何说辞均不足以作为中介公司扣留第二、三项费用的理由。申请人遭拒签后无论任何理由,如提供假材料等等,其责任应全部由中介公司负责,此条款十分重要,否则您将不可能在拒签后收回第二、三项费用。应先生通过本报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擦亮眼睛,小心签约,特别注意第二项所涉及的条款。
问题二中介费打入学费
在调查中,读者反映比较典型的问题是“价位陷阱”。在办理留学申请的过程中,中介机构开出的中介费用特别低,使人在横向比较后对他们的价位感到满意,但他们在学费部分要比实际应收的高出许多,使整个留学成本反而加大。
之后留学生即使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可能因“生米已煮成熟饭”而无可奈何。而中介机构在国外学校不知情的前提下,私抬学费,暗收中介费。有位去瑞士留学的学生,发现班上从其他国家来的同学交的学费比自己低,便去找校方理论,校方不承认多收了钱,问题还是出在国内中介身上。
问题三诱导学生进培训机构
还有读者反映,一些“零中介”打着国外优秀院校的幌子,为语言培训或技术培训机构输送生源。惯用的方法是说这些培训机构的证书是优秀院校承认的,只要在这些培训机构学习满两年,取得证书后就有机会进入优秀高等学府,他们由此收取了高额的培训费用。但这里的“有机会”并不等于“一定能”,这就好比说,在中国只要高中毕业,就有机会考入北大、清华。(记者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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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投诉主要是合同陷阱
为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2004年4月28日,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联合发布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据统计,在最近3年的自费出国留学生中,60%以上是通过中介办理出国的,其中存在部分机构非法谋取管理费,弄虚作假,擅自开展未经确认的出国留学项目等问题。自费留学中介活动产生的经济纠纷或者上当受骗事件中,一半以上跟所签合同不公平不规范有关。以往没有标准的合同文本,学生和留学中介签署的条约基本上是中介说了算,学生家长因为是外行,基本上只能在中介出示的格式合同上签字。因此不规范的合同,成了消费者受害的源头。据中消协统计,涉及留学中介的投诉主要问题是“陷阱合同”的隐患特别大,中介往往采用单边格式合同:只给消费者规定种种的义务,而对中介自己应承担什么责任只是轻描淡写,合同的不健全导致办理留学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