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和其他两个同学一块写的一篇论文,为什么称之为一部分呢?因为这只是我写的
那部分。
规则
我们永远无法为选择规则而制定规则或程序。如果存在一个可以用来选
择规则的规则,这个规则就会与被选择的那些规则合并成为一个新的规则,
即一个新的被选择的规则。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推论:
1. 我们无法编写一个独立的程序用以选择其他程序。因此电脑智能或人工
智能是不能完全程序化的,或者说它是不能靠程序实现的。
2. 对于物质世界我们所能够做的就是把某个规则与其他规则合并以制定一
个新规则。这种方式可以使我们制定更多更好的规则。但是我们在生活中所
面临的大量事物是不能完全程序化的。电脑智能和其他人工智能就是要能够
处理尚未程序化的问题和包括选择规则在内的那些无法程序化的问题。
3. 任何无智能的事物都不具备选择规则的能力,换句话说,具有这种能力
的事物可以被认为是具有智能的生命或具有智能的人工生命。
4. 一个非生命或非人工生命的自动系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有一个以上
的程序,否则的话它就要面临对这些程序的选择。
5. 我们人类经常会遇到大量的各种选择。但是我们通常没有精确的规则让
我们作出选择。人类和其他高级生命通常是用本能和价值观进行判断和选择,
而本能和价值观既不是规则也不是程序,它们是思想和行为指向的内在驱动
力。
6. 选择规则需要智能,但执行规则是不需要智能的。思维和论理并不是在
执行规则,实际上是在试图选择规则。
7. 选择规则是一种模糊过程,而规则本身是精确的。
8. 寻找规则、改变规则和制定规则都包括了选择规则这一过程。它们在原
理上都适用这一悖论, 即不存在一种可以用来寻找、改变和制定其他规则的
规则。
9. 能够改变自身规则的规则是存在的。不过,如果这个改变过程需要寻找
规则话,它也适用这一悖论。一个规则功能或外在表现是可以自我变化的,
例如计算机病毒就会改变自身的功能。但是,这种变化是在原有规则之中的。
10. 任何规则都与它相反的规则是等同的,区别在于我们用两种相反的方式
来解释它。任一规则一旦与其它规则发生具体的联系就会与这些规则合并成
为一个新的规则。在计算机系统中这种联系就是逻辑门。
智能是什么?
智能是解决感性问题的能力。所谓感性就是个别的、特殊的、随机的
、模糊的、感官的、情绪化的、个人意志的。解决这类问题需要经验的积
累和归纳推理并形成新的经验。以上的定义较难理解,另外的表述就是具
有自动学习、经验积累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对电脑而言,智能就是必须具
有优化、扩展和改变主体已有程序和创建新程序的能力,即具有我们过去
常说的主观能动性。智能可以利用一般经验或理论解决特殊问题,也可以
归纳总结个别的经验使之上升到普遍的理论。
人的行为可分为社会行为和个人行为。智能在人的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主要是制定社会规则、探索和发现自然规则以及选择和套用这些规则,尽
管不排除个人(长官)意志和感情用事。而智能在人的个人行为中主要是通
过个人情感和意志起作用以处理新鲜感受。
对于智能在人的社会行为中的作用,我们可以形象地(不很恰当地)把
智能比作一位领导人、管理者、指挥官、医生或法官,而把现在的计算机
程序比作只会照本宣科或服从命令的办事员。
目前电脑尚不具有积累经验即学习的能力。虽然一些电脑程序中有自
动记忆人机交互过程的能力,但这不过是由使用者来延续该电脑程序的编
制而已,并非出自于电脑的智能。因为这个过程不能突破该程序的功能和
目标。不过我们可以把电脑程序的这种功能看作是初级的智能。电脑在工
作过程中依赖人机交互的程度直接反映了它的智能化水平。
现在电脑的数字化本质是纯理性的。因此我们需要使电脑感性化。电
脑感性化是指电脑的脑子与感官,即输入端,是靠神经系统联系的。就象
我们人的大脑和感官的联系一样。另外,电脑通过神经系统还有支配主体
行为的功能。我们甚至可以认为这些神经网络本身就包括了大脑。
人的思想和行为有理性和非理性两个方面。人的理性通常是由人的社
会性所表象。对应人的非理性就是指人的反社会表象。
感性是介于理性和非理性之间的缓冲区,以调节它们两者之间的冲突。
既不违反社会准则又要满足人的非理性欲望。只有感性方式才可以在社会
责任和社会压抑之间找到思想和行为的平衡立足点。人类较高层次情感和
智能都是这种感性方式的产物。比如说美学和艺术,还有科学探索和研究。
智能错觉
我们通常有两类问题要解决。一类是解决问题的结果和过程完全是合乎逻辑的和可预见
的,因此我们只要对某种条件的刺激自动作出反应。这被称之为精确。另外一类问题是我们
不能预见的,我们通常不知道是否有适用的规则或不知道选择哪个现成规则来解决问题。这
种情况被称之为模糊。显然后一类过程是需要智能的。让我们看看第一类过程是否需要智能
。
第一类情况可以编程,因为我们知道在预期的情况下对于某种刺激该如何反应,或者我
们确信通过逻辑可以得出准确的结果。这就是人工智能的工作方式。不过,这会让我们产生
错觉,认为的人工智能是真正的智能。因为我们人类是经常这样做的,或者说人工智能可以
表现出智能生命的某些功能。
而我所强调的是根据自身价值观从很多规则中选择正确的规则才需要真正的智能。而假
的智能如果没有外部提示或引导则不具备选择规则的能力。当遇到新的、料想不到的和不断
变化的情况时只有高级进化的生命才有这种能力。面对规则的选择是这些生命很普通的经历
。这也说明为什么我们至今无法制造一种通用程序用于法庭审判,学校教学或医疗诊治等。
现代科技与数字化相结合只能够解决理性化的问题,并在这个范畴内大大超过人的能力
。但是,智能是用来解决感性问题的。
智能被认为是一种主观概念。对于人工智能来说重要的是如何去实现它以及面对各种选
择我们能走多远。
智能的概念常被滥用。现代科技与计算机技术结合几乎可以模拟任何事物包括“学习”
以欺骗我们的感觉。
计算机程序的功能同样给我们造成错觉,因为计算机功能与智能生命的某些功能相同。
这是功能学派的基本观点。但我认为从根本上说这些功能是由它的制做者规定和控制的。我
很难承认物质世界(非生命)具有自己的欲望和意志,不论它表现得如何生动,更不用谈它自
身的价值观了。智能是包括两端在内的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功能或虚拟现实只能让我们
看到结果。
关于所谓功能,我举一个简单例子:假定12345除以98.76是刺激、原因或输入,125是反
应、结果或输出。我们如何判定这个计算是否是智能的呢?我们也许认为它是来自智能的结
果,因为我们人类要靠智能才能实现这个计算过程。但是如果这个过程是计算器完成的,我
们又怎么想?甚至包括显示器显示出在一个黑板上的计算过程,我们又怎么看待这个虚拟现
实?
非生命系统和智能系统开始某个工作时是不同的。如果任何工作都是由于条件的具备或
外部指定而开始的,我们就不认为这个系统具有智能,因为它是完全程序化的而且不能选择
规则。但是在某种情况下一项工作开始执行某个程序以实现系统自身的某个目标并不是任何
程序的运行的条件已经完全达到,或者说是我们预测不到的。我们就认为这个系统具有智能
,因为它有选择规则的内驱力。后者情况是难以想象的,但是高级形式的生命能够做到。开
始工作与选择规则是密切联系的。我们人类制定了大量的规则供我们选择,但是非生命人工
智能只有一个规则可以运行,尽管这个规则要复杂得多而且可能要比我们大脑中的任何现成
的规则都好。
在英文中Artificial这个词有两个含义,一是人工的,二是假的。这样我们就有三种“
智能”,生命智能、人工真智能和人工假智能。我不认为虚拟现实是智能的,它让我们感受
的是游戏而不是智能。
假定一个人工智能系统有不只一个规则,这些规则就应该是相互独立的。这个系统就应
该具有从中选择规则的能力。关键问题是它如何通过学习选择、改变这些规则或建立新规则
。用程序?灰色理论或相关分析法?还是量子计算机?系统能否建立类似价值观的内在的动
态平衡机制。我们永远无法用精确的方法实现模糊方式。这正是我们世界的深奥之处。
我们可以制做越来越好的电脑和机器人为我们人类服务。在具有超级智能的人工生命或
外星“人”出现之前,我们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价值观
人在实现自身欲望和需求的过程中以及在接受教育、体验生活和社会
实践中会形成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完全是无意识的,它的作用是产生实现
生理和心理平衡的驱动力, 以支配人的判断和选择,即态度和行为指向。
电脑没有生命,没有主体的欲望、需求、情感和意志,没有自发的心理平
衡驱动力,如果赋予它智能,就需要给它的智能以导向。它的智能朝向应
该与人的价值观在逻辑上一致。因此电脑的智能化需要我们为它建立一种
价值观和自发动态平衡机制使其主体化。这种人工智能方式靠外部原始驱
动力,特点是电脑的智能化过程按人类的智能模式发展,其对外交互方式
主要是针对人类的,其信息输入和输出模式对人类的感官是兼容的,而且
人类自认为可以控制它的价值取向。从目前的很多电脑程序中可以看出这
种智能化方式的基本雏形,只是我们在这条路上难以走得更远。至于智能
电脑以后是否会改变这种价值观就不是本文现在要讲的了。
另外一种人工智能方式是赋予电脑自发产生价值观的本能。这种本能
几乎是非人文取向的,由其形成的价值观完全是天然的,也许是人类无法
理解的。这种智能的危险在于它会脱离人的支配,甚至会出现与人类基本
价值观念不符或某些反人类的指向。我们人类的价值体系是以人类为中心
和建立在人类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基础上的,而智能电脑也许把维持大自然
的某种平衡看得最重要。
人类决不允许把自己当作某种外在意志所支配的筹码。绝大多数人都
会说,人工制造高级智能的目的是为人服务,让它听从人的指挥。他们都
不自觉地相信智能电脑的属性仍然是工具,它的用途范围仅仅是帮助我们
制定、探索或发现规则以及套用这些规则,但这极有可能是人们一厢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