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在市知识产权局、海口工商局、市文体局、海口海关的共同策划下,《海口晚报》于 4 月 26 日 在第八版整版刊登“促进创新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 海口市保护知识产权在行动”专版,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报道全国及海口市保护知识产权状况,收到良好效果。此次专版宣传活动,是根据海府办[ 2005 ] 68 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和信息产业局等部门关于海口市保护知识产权活动周方案的通知》 精神,由上述四个部门联合策划制作的。刊登当天,共有超过 20 万读者阅读了该版。此次专版宣传活动,对提升我市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的显示度有着显著效果。
促进创新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
----海口市保护知识产权在行动
根据我国和阿尔及利亚的提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从 2001 年开始,将每年的 4 月 26 日 作为“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已经是第五个。从 2004 年起,国家决定在每年的 4 月 20 日 至 26 日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为主题“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今年我市“保护知识产权活动周”声势浩大,共有九个部门参加,内容丰富, 举办了“保护知识产权万人签名活动”和大型知识产权咨询活动, “海口市中小学生反盗版教材图书和光碟软件誓师活动”, 大型知识产权讲座,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的知识产权专项整治活动等一系列活动。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人类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繁荣的基本法律制度。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得到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发展很快。从 20 世纪 70 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渐建立起来,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推动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建立健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涵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并颁布一系列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使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趋于完善。为对知识产权实行切实有效的法律保护, 2001 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修改,在立法精神、权利内容、保护标准、法律救济手段等方面更加突出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同时,做到了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相一致。
建立健全协调、高效的工作体系和执法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我国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在我国,有多个部门分别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文化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多年来,这些部门在各自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04 年我国成立了以国务院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我国还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义务,同时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的调整与完善,使其有利于世界各国共享科技进步带来的成果和利益。
专 利 保 护
海口市知识产权局成立于 2001 年,挂牌在市科学技术和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和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履行专利管理及行政执法职能。过去一年来,该局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在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起全市性的统一、协调、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协作机制,率先在省内市县一级成立了由 14 个部门参加的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形成了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合力。二是联合工商、文体、公安、海关等部门制订了《海口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由市政府转发,配合全国统一部署在海口市启动了为期一年的“保护知识产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三是组建了省内市县一级首支专利行政执法队伍,推动专利、商标、版权、海关和公安等各保护知识产权职能部门首次开展统一联合执法行动,专利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四是开展了规模宏大的“保护知识产权周”和“ 4 · 26 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在领导干部中开展高层次的知识产权讲座,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大幅度增强。五是开展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企事业单位运用和掌握专利的能力开始显现。四是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运用工作开始启动,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创新与发展方面的作用开始显现。 2004 年,省市专利行政执法机关在海口地区查处假冒和冒充专利案件 9 宗,处理专利纠纷案件 6 宗,销毁假冒冒充专利包装袋 20000 个;全市专利申请量 281 件,占全省专利申请量的 75% ,专利授权量 220 件,占全省专利申请量的 79% ,有 5 位发明人荣获海南省首届“十大专利发明人”称号。
一、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和简称,是指国家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期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在我国,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保护期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 10 年。
二、 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获得专利权?
授予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符合 《 专利法 》 、 《 专利法实施细则 》 有关规定,由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并及时缴纳有关费用 ; 二是必须具备实质性条件,即专利的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创造,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申请专利有什么好处 ?
不仅可以获得精神权利,即表明自己是专利发明人或者是设计人的权利,还可以获得财产权利,包括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禁止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权和转让标记权等权利。
对于企业来说,采取专利保护其创新成果尤其重要。一方面,企业只有不断开发新技术,生产技术含量高、造型美、包装精的新产品,并依法享有专利权而独占市场,才能获取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有利地位,从而更大的利润;另一方面,企业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承担巨大风险去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专利权的独占性可以有效保护企业及早收回投资,再投入研制,获取高效益,促进技术进步与生产高效益的良性循环。
四、公民、法人发现了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时怎么办?
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将非专利技术 ( 产品 ) 冒充为专利技术 ( 产品 ) 的行为,包括在制造、销售、广告宣传、合同和伪造证书文件等形式,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任何人发现有人假冒他人专利或者涉嫌冒充专利,可以向市知识产权局举报,由知识产权局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
五、专利纠纷有哪些? 发生专利纠纷后如何处理?
专利纠纷包括专利侵权纠纷、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属纠纷、职务发明人奖酬纠纷等,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应请求市知识产权局处理或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其他专利纠纷或以请求市知识产权局调解或者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商 标 保 护
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4 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保护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了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一是印发了《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采取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做法,以基层工商所为主力军充分发挥各级力量,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成效。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1506 人次,检查商标交易商场 147 个,市场经营主体 4632 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2 个,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86 件,没收侵权商标标识 3930 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2516 件,罚款 36 万元。二是采取一般检查与重点地区重点检查相结合,一般案件查处与专项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对专卖、专营、专修店开展商标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三专店”经营户 563 户,其中无照经营 31 户,名称不符 78 户,无协议或委托书 45 户,超经营范围 28 户,其它违法行为 7 户,共立案查处侵权案 12 起,收缴侵权物品 829 件,价值 6 万元,罚没款 6 万元,拆除违规牌匾 176 个,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53 户。三是加强与市知识产权局、公安、海口海关等部门的合作,共同形成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合力;与海口海关合作,查处了海口保税区绿电电子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侵犯“ LG ”等涉外商标案,案值 20 多万元,罚款 42000 元;加大了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查处了一系列假冒“白沙”(省著名商标)绿茶,假冒“柯达”胶卷等案件,没收侵权商品一批,罚款 6 万多元。四是加强商标法制宣传教育。召集重点商标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有针对性地宣讲商标的注册、使用、创驰名商标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法律知识;深入海口 椰树集团 、海南亚太酿酒有限公司、海南亚洲快克制药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咨询和服务。
一、什么是商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说的牌子。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的一种标志。比如我们比较熟悉的啤酒商标“力加”、汽车商标“海马”,都是区别生产者的标志,而南方航空公司的“红棉花”标志则属于区别服务提供者的标志。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规定的商标主要分为四种:即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二、怎样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只有通过商标注册申请,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权的取得取决于是否注册,而不取决于是否实际使用,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商标注册在先”而不是“商标使用在先”的原则,也说是说只有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三、什么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 1 )自然人。( 2 )企业单位。( 3 )事业单位。( 4 )社会团体。( 5 )个体工商户。( 6 )合伙企业。( 7 )外国人和外国企业。
四、目前我市企业在使用商标中存在哪些问题?
目前我市有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是对使用的商标由于不及时注册而被别人抢注,如椰岛公司在鹿龟酒上使用的“椰岛”商标被海南宝岛医院注册,南庄酒店的“南庄”商标被个体户抢注。二是在产品上不懂得正确使用商标,从设计开始就注重装璜,而忽视了把商标放在显著的位置,如“椰树”商标,“金盘”商标等。三是在广告宣传上不注重宣传商标,而是注重宣传产品的通用名称,结果为别人作嫁衣裳。四是争创驰名商标意识不强。什么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五、发现他人侵犯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时应该怎么办?
对商标权的保护,我国采取两种方式,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或由人民法院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两个途径由当事人选择,但当事人不得既选择人民法院起诉又同时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理。
版 权 保 护
2004 年,海口市文化体育认真贯彻全国版权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打盗维权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 4100 人(次),车辆 735 辆(次),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以解放西路、 DC 城、国贸区等销售盗版产品问题突出的地段为重点,加大了对销售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有效地遏制了盗版产品销售猖獗的势头。共检查销售、出租流动书摊点 300 家,查处违规经营点 10 家,取缔无证经营和流动书摊 80 个,共收缴“口袋书”和其它非法出版物 29600 本(册)。二是在“扫黄”“打非”行动中,组织市文化稽查大队及各区文化稽查队,对解放西路、海秀路、文明东路、国贸、海甸岛、盐灶、车站、码头、洗车场、大排档等地段进行清理,还重点对解放西路海城大厦和海秀路 DC 城电子出版物集散地进行了 12 次联合清理。共清理非法销售窝点 95 个,非法电子出版物 17236 张,当场查获“私彩彩经”共 60 多个品种达 10 多万份的非法出版物,给地下销售黑窝点以沉重打击。三是在音像市场清理整顿中,对文明东路和山内村二里的两家无证音像店进行查处,收缴盗版光碟 3000 张,收缴淫秽光碟 161 张,并将一名当事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去年 5-7 月,还组织四个区文体局共同参与省厅组织的对四宗大案的查处,即“盐灶、新港、流水坡和府城板桥路等地下非法图书、音像制品等批发窝点和运输点”,共收缴非法图书 7500 册,非法音像制品 49500 张(盒)。
一、什么是盗版音像制品?
凡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发行的,并且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音像制品,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出版管理或者涉及到出版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如著作权、海关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出版、音像制品的管理条例等)而形成的音像制品,即为盗版音像制品。主要类别为:(一)无出版单位、非出版单位、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单位而出版发行的音像制品;(二)伪称、假造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名称,或者假冒、盗用合法出版单位的名义而发行的音像制品;(三)各类走私的音像制品等等。
二、为什么要保护正版音像制品?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盗版音像制品给我国正规音像零售业者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只有不遗余力地打击和最大限度地遏制盗版音像制品活动,坚决将盗版不法分子绳之以法,才能为我国音像零售业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三、盗版音像制品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盗版音像制品对于社会的危害主要有:
(一)、由于盗版音像制品内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其内容有不确定性。为了牟取暴利,生产者非法出版和发行一些充斥色情、暴力、淫秽画面的音像制品,对观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威胁,对社会风气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对正版的音像市场造成冲击,损害创作人的积极性和利益。盗版猖獗严重挤压正版音像制品的生存空间,一部音像制品的上市,要经过一系列完整的运作程序。而盗版音像制品的上市则打乱了这些程序,甚至抛开了这些必经程序,从而造成文化管理市场的混乱。做正版音像的人投资的资金都被盗版者“掠夺”走了,利润全无,创作积极性遭到严重挫伤,势必阻碍整个文化市场的发展与创新,造成国家经济和税收的巨大损失。
四、发现音像店销售盗版音像制品应该怎么办?
如果群众发现音像店正在销售盗版音像制品,可以向海口市文化稽查大队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66751527 。在举报时,应说明发现销售盗版音像店的地址、盗版音像制品的品名等情况。
五、如果音像店有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如果音像经营者有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行为,文化市场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其销售所得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我们将通知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我们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2004 年,海口海关以新修订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和《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执法,提高关区整体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进出口涉及知识产权商品的监管力度,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参与海南省、海口市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规章知识,发放传单及小册子 3000 余份;查处邮寄渠道手机机壳商标侵权案件 1 宗;跟踪调查海口保税区绿岛电子公司进口货物涉嫌侵犯外国企业商标权案件,并依法移交海口市工商局进行查处;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 的实施办法》,加大关员培训力度,提高关员素质,提高执法效率;以“ 4.26 ” 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在全关区组织开展一系列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下发《海口海关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内外沟通和联联络,保障关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指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在进出口环节采取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措施。由于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主要是在边境实施的,所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在国外被称为知识产权边境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中国海关可以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包括扣留即将进出口的侵权嫌疑物、对侵权嫌疑货物进行调查处理、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的给予行政处罚和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等。
二、海关可以对哪些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三、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还有哪些作用?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其作用有:
(1) 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只有知识产权已经在海关总署备案的情况下,海关才将发现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的情况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此外,海关只能对涉嫌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货物才有权进行调查处理。
(2) 有助于海关发现和查处侵权货物。尽管《条例》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侵权嫌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而不需事先进行知识产权备案,但是通常知识产权权利人仅靠自己的努力发现即将进出口的侵权货物是很难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日常监管是目前发现侵权货物的主要途径。
(3) 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由于知识产权备案的信息是向社会开放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办理备案,可以对那些毫无顾及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违法行为有所收敛。
四、哪些知识产权可以在海关备案?
可以进行备案的知识产权应当符合以下 2 个条件:
(1) 受中国法律保护。 (2) 只限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三种。
五、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有侵犯其知识产权嫌疑的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请示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如果有关知识产权已经在海关总署备案,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可以向进出境地海关举报。
进出境地海关是指进口货物的进境地或者指运地海关、出口货物的出境地或者启运地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