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美好的时期,但遗憾的是,从国内外的统计资料来看,这一时期也是犯罪的高发期。近年,青少年犯罪已经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六七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40%以上。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什么青少年容易犯罪?笔者认为,社会、学校及家庭在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上协力不当,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呈高发态势的主要原因。对此,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工作:
一、积极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具体包括精神环境和物质环境两个方面。精神环境是指:正确的治家目标;家长的榜样作用;和谐民主文明向上的家庭氛围;优美规范的语言环境;有益的精神食粮;家庭的文化熏陶等等。为此,家长要学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物质环境是指:朴实的生活作风;美观、大方、适宜少年儿童的环境布置等。作为家长,要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要解决家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要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积极做好家庭教育功能观的转变。现代社会家庭教育功能观已有了质的转变:1.从强求孩子成龙到先让孩子成人,从对孩子生活服务到生存指导。2.从对孩子单纯的学习督导到引领其多方面发展。3.从对孩子行为监控到诱导其自主选择。4.从要求孩子在学习中过多接受到启发其主动探索。这就要我们转变观念,提高素质。科学育人,讲究艺术,努力做到了解、理解,民主、放手。
二、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学校的育人作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培养职能。学校教育在青少年成长中起着主导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1.要正确处理德育与智育的关系,在抓好智育的同时,突出抓好德育教育,要建立正确评价机制,把学生德育和智育同学校管理、学生入学率、辍学率、违纪率等情况捆在一起综合评价。2.要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对后进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关心爱护,不能搞体罚和变相体罚,要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践证明,只要善于发现后进生身上的闪光点,他们是完全能够教育好的。3.要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青少年在学校接受教育,与老师接触的时间最长,受教师的影响也最大。只有教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培养出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改进思想教育工作,增设法制教育课程。青少年易于接受生动形象的事物,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应避免程式化。法制教育活动应采用多种形式,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提高学生明辨是非、区分罪与非罪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校的法制教育须长期化、制度化、科学化,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师队伍的专业化。4.学校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缺陷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学校应结合青少年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如焦虑症、抑郁症、人格障碍与人格缺陷、性格偏差等,进行心理辅导与治疗。应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活动,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己和周围环境,克服成长中的诸多障碍。5.建立法制教育工作评估体系。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制教育体系,才能形成法制教育的有力保障机制。
三、进一步发挥社会督察帮教职能。当青少年步入社会这一特殊的环境后,思想意识中的消极因素很容易受社会上腐朽意识的影响,受坏人的唆使,产生犯罪动机,造成犯罪事实,所以说社会督察和帮教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屏障。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做到:1.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成立教育青少年协会、青少年教育委员会等组织,广泛开展对青少年犯罪的调查研究、社会预防和帮教工作,协助解决青少年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2.正确处理惩治犯罪和挽救罪犯的关系,把维权工作重点放在教育、挽救青少年犯罪人员上。对青少年犯罪人员,除了对那些重要案犯、累犯、惯犯坚决打击外,对大多数一般青少年犯罪人员应与学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帮教组织共同做好教育挽救工作。3.净化社会环境,清除精神污染,对毒害青少年心灵的非法场所应予以取缔,出版、印刷、宣传、广播电视部门要以良好的教育方式为青少年营造一片纯净的空间,要充分利用社会环境,定期进行大规模的法律宣传活动。要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色情、暴力文化制品犯罪的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让青少年远离色情暴力,为他们营造一个舒心、健康的学习环境。4.建立由公安、检察、司法、共青团等部门组成的维权机构,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青少年审判法庭、“148”青少年服务专线等维权机构的建设,落实维权机构的人员、装备和办公经费,为青少年维权工作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