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凸现知识产权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水平,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我市于去年底开始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日前,经严格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复函市政府,同意将海口市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间自2005年7月1日起。根据要求,我市正在抓紧制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准备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落实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各项措施,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全面开展我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目前,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有55个,各试点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以后,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及知识产权战略的应用推广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直接指导及支持,并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扶持措施实施过程中,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