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看了《舰载武器》关于1500吨级护卫舰(下文称轻护)的文章,感觉作者的思路清晰,设计上切合实际,对于我国的轻护设计有很好的想法,我基本赞同作者的设计。当然,做为一种设计,总是存在一些小问题,我愿就这些问题与各位军友共商,以期完善这一设计。
首先在作战使用和配备上谈几点看法:
1、在文中,作者明确轻护该的任务主要是保证200海里经济专属区的安全,执行执法、护渔、护航、反潜和扫布雷任务(我只记得是这些,由于书不在手上,所以记不清了),战时作为主力舰队的补充。从任务上来,其大部份任务是可行且必要的,但让一艘常规型轻护去执行扫雷任务似乎有点强有所难了,由于水雷种类的复杂和触发方式的多样性,我觉得这个任务还是由专业型扫雷舰来完成比较好。
2、所谓需求拉动制造,作者在文中明确此舰种是为了替换江湖级护卫舰和部份导弹艇和反潜艇的,简而言之是配备给海军的。我觉得以这种级别舰艇以后所要执行的任务结合我国军费的压力来看,虽说此舰造价较054等新护便宜,但仍不利于大批建造,这对于一款轻型护卫舰是不利的。我觉得此型舰一方面可部份配备给海军,而大部分最好能配备给拟议中的海岸警卫队,当然武器配备上有所不同,这在下面的我会具体讲一下。一方面,海上执法、护渔和护航任务,具有一定的警务职能,而且最有可能与周边国家发生冲突,这种情况下,以海军的名义去干的话,有扩大规模和提高冲突等级之嫌,容易落人口实。另一方面,参考目前沿海5部门的经费出处,一可以避开列入军费预算,毕竟是警务开支吗,也避免了国外的中国威胁论,减少了周边各国的抵触情绪;二可以让各沿海地方省份负担一部份,使资金的筹集方向多一些,减少中央财政的压力。
下面我就新护的舰载武备谈几点看法:
1、就防空火力,我认为此舰最重要的问题是在防空上。我并不是认为必须要垂发等问题,而是在防空火力的配置上在舰首有一较大角度的漏洞。该舰的防空导弹部署在舰尾,而630炮部署在舰桥后部。这样,舰首方向的防空就落在了100主炮的身上,虽说该炮具有一定的防空能力,但将这么大角度的防空任务落在它的身上似乎重了点。我觉得在防空火力配置上以下面几种配置较好:
(1)防空导弹和30炮不动,将反舰弹与630炮的位置对调。这样就使舰首方向具有较强的防空火力,且可兼顾左右两侧了。当然,这样的话,似乎原630的位置不足以放下反舰弹,这可以通过将舰桥前移的方法空出位置,当然B炮位的位置相对就减少了,不过放下两门630还是足够的,且为了取得较好的射界和放下630的弹仓,B炮位要架高。其次,由于反舰弹后移,容易使舰桥后的重心过高,这个问题可通过将救生艇与鱼雷发射管前后对调,将原630位置的甲板降底,使用原反舰弹在B炮位的掩盖方法就可以处理,虽说这样发射架仍较高,但因处于全舰中央位置,这点高度还是可以接受的。
(2)将防空导弹放至B炮位,而两门630放至两门30炮的位置上,当然,其炮位应窠?改江卫2时相应升高,以不影响射界,而两门30炮则移至直升机库前部与烟囱附近。由于该处升高,所以配置这两门副炮应该没什么问题。至于反舰弹和位置和处理办法同上一条。
这样以来,该轻护就保证了在任何一个角度上都有一定的专业防空能力。另外,在防空导弹发射装置的选用上,我觉得目前刚引进的卡什坦弹炮结合系统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是具有较强的综合防空能力,且射程与作者设计的非常接近;另一方面也便于与630协同弹药和制导系统。不过,因为卡什坦需要在甲板下部署备弹库,所以不适合第一种方案,较适合第二种方案。
2、是副炮问题。在文中作者设计的两门单管30炮。我觉得从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装备的角度来看,选用前一段时间警展上展出的单管37炮就不错。其一,该炮是利用新型35炮的技术研制的,所以技术上比原有37炮有一定的进步,这样就不用再研制一种舰载30炮;其二,使用该炮可解决目前我国海军大量的37炮弹存货,且在对付小型舰船上也具有较好的效果;其三,该炮备弹直接装在炮架上,所以不需要在甲板下安置备弹库,所以便于安装。由于该炮不管是自动型还是半自动型都保留有人工操作功能,在使用的灵活性也有较多选择。第四,由于出自优秀防空炮的技术,在制导系统上加上适当的改进,还可以与防空导弹和630形成一定的防空火力协作。
3、是声纳的部置问题。由于此舰的任务是在200海里经济专属区活动,而这一区的很多的任务并不允许轻护发射武器,有不少情况下要采取撞击和挤压的战术,这样声纳部置在舰首,容易造成损坏,建议将舰首声纳改在全舰自舰首起3分之1处,这种部置可见于WW的锦江级大型导弹艇,虽说不常见,但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至于舰尾拖弋声纳,我觉得从节约成本的考虑,不必全部都装,可以部分安装,但必须保留相应的接口,便于执行任务或进行训练时的及时配置。在执行布雷任务时,这个位置还可以充作布雷工作区。
4、有关海岸警卫队所使用的武器配置问题。由于海岸警卫队执行任务的时候,大部分不需要像作战时那样的武装到牙齿,所以其使用的型号在平时的武器配置上可以减装,但决不是不装,而是要预留接口,便于快速改装。好在作者在文中已经强调轻护的武器装备要尽量采取模块化,所以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另外,就是海岸警卫队配置的新护,也不能全部减装,在各个编成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全功能轻护,便于平时进行训练和执行应急任务。这样还可以节省一定的制造费用,便于大量制造。
(1)将反舰弹拆下,在舰桥后部配备一条较大型号的工作快艇,便于进行海上执法和搜救任务。
(2)将舰尾的拖弋声纳拆下,该处配备两条较小号的工作快艇,并配备快速入水滑道,以便紧急情况下或不适合放下大型工作艇的时候,执行执法和搜救等任务。或在执行科考等非战斗任务时,可将此处作为科考仪器的投放工作区和储存区。
以上就是我对该轻护设计的一定不成熟的建议,敬请大家同商。如有不足请大家指正。另配该轻护的原文配图(转载),便于大家对我的改进有感性的认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