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在山东省率先实行网上售房

王朝电脑技术·作者佚名  200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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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月起,青岛市将在山东省率先实行商品房销售合同(包括预售和现售)网上备案和登记制度,商品房的销售信息将更加透明。届时,市民通过电脑即可选购房屋,同时也可避免商品房买卖中存在的诸如假按揭、销控、一房多售等问题。

实施网上售房,将使销售的楼盘信息公开、透明。根据《青岛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属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即时公布商品房位置、楼盘表和销售情况,包括总的单元(套)数,以及每单元(套)的部位、结构、面积等测绘结果;商品房项目概况、销售价格、配套设施及公共配套情况;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这样,楼盘已售、未售商品房均一目了然。已在网上公布可供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

在网上购买的过程中,商品房销售的当事人双方根据网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商品房销售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确认后,开发商和购房人签的销售合同要通过网上操作系统,把合同文本备案登记。有关部门核校后将发放一个合同编号,并通过网络发送合同备案证明和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同时在网上注明该房已售。同时,购房人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上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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