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火力配置而言,作为步兵战车,BMP3应该是高不成低不就的设计思路。首先,炮射导弹总共配置8发,M3A1携带10发“TOW”反装甲导弹,数量上BMP3并不占优势。在射程上,BMP3的Arkan反坦克导弹射程为100-5500米,Tow2最大射程3.7米,但这是导弹设计的问题,并非步兵战车的短处。而且反坦克作战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不完全是导弹,观瞄系统,尤其在夜间热成像系统的识别距离具备更大的作用。其次,BMP3配备的导弹与火炮使用同一炮管,在运用上相互掣肘,反而可能降低整个武器系统的反应速度。
当然,作为单一的步兵火力支援车或者不携带步兵的歼击车,笔者依然对BMP3的整套设计持很高的评价,它具备很强的火力,能够在战时对步兵行动和坦克作战作出有效支援。100毫米火炮弹药在对付工事、大型建筑目标方面,拥有比30毫米口径机关炮更为有效的打击力度。
伞兵战车用于实战的能力有待考验
在21世纪防空武器高度发达的现实条件下,中国军方仍为空降兵配备以空降为主要手段的伞兵战车也有可怀疑之处。中国主要面临的对手是防空能力非常有力而缺乏作战纵深的台湾。北京并如当年的莫斯科那样,有控制东欧或者对北约的纵深地区发动发闪电战的要求。笔者甚至认为,苏联当年开发BMP1、BMP2空投伞兵战车的主要战略目的在于威慑东欧,战时对东欧国家的空降作战能够得到亲苏政权的配合。
使用能够空投的伞兵战车,必须具备以下若干条件:一、完全取得空优,使用空降兵、伞兵战车,以机降、空降方式加速政权接管的速度;二、维和的需要,要求开发反应速度较快,具备一定火力,能够迅速实施机降部署的伞兵车辆,否则,开发以空降为主要手段的伞兵战车的实战意义不大。笔者由中国从乌克兰进口重型空降伞的技术性能判断,中国版BMP空降战车的重量应该低于9吨,显示其刻意研制空投伞兵战车的意图。
1960年代出现伞兵战车的前提,是肩扛式防空导弹技术并非进入完全的实用阶段。今天,即使是一个政权被推翻之后,其残余部队也可能因为配备肩扛导弹而对低空空降的飞机构成威胁。因此,空降装甲兵器的实战价值进一步降低。即使是在冷战年代,大批的Il76运输机如何越过战线,把BMP伞兵战车运送到防空网络非常发达的北约后方,本身就是一个未知数。
事实上,即使是苏军的伞兵战车也从未在实战中进行过真正的空降作战。美空降兵使用的M551伞兵侦察车也具备低空空降的能力,但是从越南战争开始,M551并未进行过哪怕是一次的真正空降作战。M551使用独特的152毫米口径火炮,这种空降车从服役一开始就备受批评,其弱点与BMP1完全相同,那就是其脆弱的防护装甲一旦中弹,非常容易引发火灾,并且诱爆整个炮塔,所以在1970年就停止生产。
因此,大量发展25-30毫米口径的空降战车是否必要,有待质疑。因为,既然必须满足空降要求,就要在重量上进一步加以限制,BMP2空降战车的重量控制在8.225吨。而实战中在取得对方机场之后,机降的可能性远远大过空降。正因如此,俄罗斯已经看到了未来空降兵作战发生的变化,因此才把BMD3的战斗重量增加到12.9吨,显然也主要是立足于机降作战的需要。
笔者认为,为使空降兵具备更为快速、机动的部署能力,配备25-30毫米机关炮的空降车辆以突击车的发展方向较为符合世界的潮流。最终,未来空降作战,将会朝着以动力伞实施防区外空投的方式发展。
当然发展具备空投、机降潜力的装甲车辆和伞兵战车也并非完全没有现实意义,而且装备快速反应部队实施机降紧急部署的意义更大,尤其是对付小规模快速边境反击战。只有在这一前提下,一旦遭遇对手国家的突然入侵,空降兵可以快速以机降方式投入战区,同时也可以在抵抗最为薄弱的己方阵地后方,敌一线防空导弹射程之外实施空降作战,迅速组织新的战线,等待重装陆军的增援。
综合上述,中国在开发一系列陆军、特种部队装备时,依然无法摆脱强烈的苏式色彩,而且是1960、1970年代延续下来的概念。
(作者为加拿大《汉和防务评论》总编辑、简氏防卫周刊亚洲特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