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指出,我市将力争到2015年,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网络,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要达到100%。
基本卫生服务将覆盖社区乡镇
《规划》提出,到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与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我市将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网络,让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同时,到2015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农民工纳入职业病防治范围
为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有害岗位津贴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
《规划》还特别强调企业要将农民工等各类用工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此外,在高危行业推出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相关部门将对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履行危害告知义务的行为从严处罚,从源头上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员工将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规划要求,到2015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并要求用人单位要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用人单位要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积极治疗,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和必要的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安置。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监督其正确使用。对劳动者进行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