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03年12月,女演员张钰(blog)向多家媒体爆料,声称她拥有两盒录音带及其他相关证据,可证明导演黄健中曾于2002年6月1日,在黄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她的一位朋友“小霞”发生性关系。黄健中随后表示,那天喝了酒神志迷糊,不记得发生了什么。
-2004年1月,黄健中、张纪中(blog)、于敏三人在《中国广播影视报》上写文章称张钰为了上戏,曾找某导演的妻子大闹,自称被该导演强奸。张钰认为,三人的不实言论给她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张钰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三名导演和《中国广播影视报》起诉至法院。
-2006年5月,海淀法院一审认为,三名导演的言论,“是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评价”,并不构成侵权。张钰不服提起上诉。
-2006年9月,北京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综合
在状告黄健中、于敏、张纪中三名导演侵犯名誉权终审败诉后,女演员张钰多次向媒体表示,要拿出证据揭露影视圈演员与导演交易的“潜规则”。前日,张钰在某火锅城向北京媒体拿出4份“保证书”、20多盘录像带和录音带,以证实其所说影视圈“潜规则”的真实性。除了导演黄健中,张钰此次目标更涉及多位影视界人士。张钰自曝,她出演过的所有角色都是以身体交易的方式换来的。还有许多时候,即使付出了也换不来角色。“这些录像带和录音带究竟牵涉多少人我没有精确统计,而‘女主角’还有其他女孩。”张钰说自己是出于“本能”录下这些证据,也曾被对方发现,“有时情况挺危险的。”记者随后致电黄健中导演,其手机转到秘书台。
“证据”一:录音带
张钰表示,自己并不希望借此炒作,只是希望揭露影视圈“黑幕”。张钰说,在“录音带事件”中,她和小霞就是在这家火锅城大厅与导演黄健中吃的饭,饭后一起去了黄家,黄当着她的面与小霞发生了性关系,她则用一部微型录音机录下了事情的经过。
在记者的要求下,张钰播放了那盘录音带,但内容非常不清楚,只听见其中一个女声喊了两句“黄导”。张钰说,当时黄健中几次暗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为了与对方建立关系,无奈之下,她找来小霞“代替”自己。
“证据”二:保证书
随后,张钰又拿出4份“保证书”,其中两份“保证书”的行文几乎相同:“我,某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剧组宾馆,对张钰强暴未遂,为了使张钰不告发我,特保证如下:保证以后再不侵犯她,保证对张钰的演艺事业负责到底。”落款时间分别为2000年12月22日和2001年7月23日,落款人为两名中年男演员,一位是扮演《还珠格格》中尔康父亲的演员温海波,另一位是我们所熟悉的老艺术家陈友旺。当记者问张钰为什么两份“保证书”行文如此相似,张钰否认是对方按自己要求所写,并称“他们都是一个心理,怕我告发。”
“证据”三:录像带
前日,张钰还出示了20多盘录像带和录音带,封面上一一标注着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有的人物后面,还用括号写着该人所属单位、职务等信息。
张钰给记者播放了其中一盘录像带,画面中,张钰本人与一名中年男子发生了性关系,张钰称其为某影视公司老板。至于为何拍摄这些录像带,张钰说是怕对方不认账,保存证据,这是一种本能。综合
专访张钰
曝光证据是为揭露真相
昨日下午,本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身在北京的张钰,她一再强调,自己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娱乐圈内的猫腻公之于众。
疑问:此次是为新书炒作?
张钰:无中生有才是炒作
重庆时报:离你上次曝光黄健中录像带事件已有两年多的时间,现在为什么又出来旧事重提呢?
张钰(以下简称“张”):因为这个官司输得很冤枉。
重庆时报:你现在说这个事情,是不是为了炒作新书?
张:我否认,无中生有才是炒作,我是以事实来说话啊!
疑问:证据如何处理?
张钰:考虑高价出售
重庆时报:你准备公开这些证据吗?
张:现在绝对不会无偿公开,有网站想买,但我还没同意。
重庆时报:价格会开到几位数呢?
张:肯定不便宜,我付出了太多。
重庆时报:擅自公开这些会不会违法呢?
张:我还没有同意公开,怎么说我违法呢?
疑问:不怕惹祸上身?
张钰:我有两把刷子
重庆时报:你不怕被人打压吗?
张:我进影视圈就作好了准备被人家骗,没有两把刷子我怎么敢进影视圈?
疑问:将来还演戏?
张钰:可能去做生意
重庆时报:还打算在影视圈打拼吗?
张:最坏的打算是回到社会,做生意或者做一些比较喜欢的事。如果有人找我拍戏,我还是愿意,因为我对这个行业付出了很多。
法律争议
偷拍证据是否违法成焦点
张钰要公布偷拍的录像、录音内容这一做法是否受到法律允许?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重庆资深律师赵律师,他认为公布偷拍的内容已经违法了,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但是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马国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张钰偷拍、偷录虽然手段并不合法,但鉴于该内容只能偷拍,因此这些录像带、录音带具有较强证明力。张钰作为当事人之一,如果只是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公布录像带、录音带,无恶意宣扬行为,不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而对于“性交易”这一说法,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也没有这种案例,只有“性贿赂”的说法。这一事件在法律上很难界定,更多的只能是道德谴责。至于“保证书”,由于很可能基于违法事实,故“负责到底”等承诺内容不受法律保护。本报记者舒媛
当事人辩解
陈友旺:我是被逼写下保证书
“我保证,我根本没有做那样的事情。”在张钰公开了几份证明演艺圈确实存在“交易”的保证书后,其中一位签名的男演员陈友旺亲口承认那张《强奸未遂》的保证书是自己亲手所写,但都是被张钰逼的。“我在顺义拍《幸福街》时,她去了我们剧组,当天晚上和很多人一起吃的饭,我喝多了,神志非常不清楚,张钰开车送我回房间,结果她在房间里就脱衣服,然后说你看着办吧,要么她就嚷嚷,要么就让我写一份《强奸未遂》的保证书,要知道我家里有一对双胞胎儿子,赚钱养家是很不容易的,无奈之下,我只有签了。”
张钰:弱女人如何威胁大男人?
对于陈友旺说他是在神志非常不清楚的状态下写保证书的,张钰说:“太好笑了,很多人的口气都是一样的,都说受了我的要挟,神志不清,在体力上女人当然是弱者,我威胁你们什么啊?神志不清的话,怎么写得如此清楚?”
各方回应
杨义巢(blog):这是精心策划的闹剧
演员肖琼(blog)曾说导演杨义巢对她提出过性要求。提起张钰的事,杨义巢气愤地说:“说导演和演员性交易的事都是精心策划的闹剧,我建议三位导演不要回应,直接诉诸法律得了!”
黄建新:影视行业自律性不够
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黄建新说:“一切都是因为影视行业还未形成规范所致。影视行业现在自律性也不够,但是我看到这几年越来越好,相信这种事会越来越少。”
陈德容:“潜规则”是存在的
近日网上爆出陈德容曾被导演骚扰,陈德容否认说:“我比较凶,一般认识我的人都不会惹我。但在这个圈子,我也的确看到过演员向导演示好的事情,那种规则我觉得是存在的。”
网友调查
八成网友支持揭演艺圈黑幕
昨日,新浪娱乐就张钰曝光“交易”录像一事,对网友进行调查。有九成网友认为张钰的录像带可能是真的。八成网友支持张钰出来揭露演艺圈的黑幕,杀一儆百。
时报娱评
拒收“身体红包”娱乐圈需要纯洁
张铁林打赢性交易官司,黄健中导演卷入录音带丑闻,在娱乐圈光鲜表面的幕后,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非正当交易,有人称此现象为“身体红包”。对这种特殊“红包”存在的根源,我们不能仅仅说是娱乐圈的行业自律出了问题,或者说是艺人的道德底线决了堤,因为一种现象的出现必定有它生存的社会土壤。
在娱乐圈内,非正当交易其实也已经不再是什么秘密。一般在圈内“行规”的作用下,女演员在跟导演“交易”之后,基本上都能达到预期目标。
娱乐圈制造的是文艺作品,可是,当这个行业出现丑恶的现象时,它制造出来的作品只会让大众反感。娱乐圈应该规范,这需要两方面的合力。一是相关职能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约束制度;二是娱乐圈中的人应该自省、自律,坚决杜绝这种丑恶现象的发生,还娱乐圈一个清白与纯洁。本报记者牛科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张晓禾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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