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香港歌手陈奕迅父亲、香港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涉受贿重审一案,13日在香港高院被裁定9项收受150万元利益罪成,再度沦为阶下囚。
据悉,自2001年8月遭香港廉署拘捕,已停职的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61岁),原被控11项公职人员收受利益罪名,涉款300万元,两男两女陪审团13日经9小时退庭商议后,裁定9项受贿罪成。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伦明高向陪审团为案件作总结,其幼子陈奕迅偕妻徐濠萦到庭,陈奕迅双眼通红,疲态尽露。当陪审团裁定陈裘大第一项罪名不成立,代表律师和陈奕迅都表示惊喜,但是当宣读其后的9罪均罪成,陈奕迅和陈裘大顿感失望。退庭后,陈奕迅走往犯人栏与父亲吻别。陈裘大于2003年曾被裁定10项身为公职人员收受利益罪成,被判囚7年,上诉后案件获发还重审。 星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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