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综合消息 昨天,香港法院就钟欣桐在马来西亚表演后在后台换衣时遭遇偷拍一事进行二审并做出判决,在维持“《壹本便利》是二级不雅物品”这一原判的基础上,裁定《壹本便利》偷拍明星隐私及公布偷拍照片行为属于违法,并称此举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下流行为。
早在9月下旬,《壹本便利》被列为二级不雅刊物后,壹传媒集团就派出资深大律师向淫亵物品审裁处提出复核申请,要求推翻有关评级。因此法院决定将案件延后至11月1日作出裁决。《壹本便利》律师曾表示,杂志侵犯隐私,受到伤害的女艺人可以循民事途径向《壹本便利》进行追究,上诉到高等法院的民事法庭。但他辩称拍摄者是以远距离进行拍摄,焦点并不清晰,实质上没有不雅成分。该律师同时表示,该女艺人的反应不可以作为裁决时的一个考虑因素,唯一要考虑的是照片和文章是否违反相关法例。 (王琳)
【发表评论 _COUNT_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