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明星”掀天价走穴风 身价十万出场做代言

王朝娱乐八卦·作者佚名  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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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

继8月6日假“赵本山”在南京代言某超市开业后,一位酷似刘德华的克隆版“刘德华”则在重庆为某品牌DVD代言,今天他将参加一系列活动。

记者获悉,克隆版“刘德华”将在重庆参加为期三天的宣传活动,而他的代言价格也不便宜,三天之行入囊6位数。

说起这个克隆版“刘德华”的名字——贺刚,大家可能还不太熟悉。但是有一则广告已经让他混了个脸熟:一个穿着西装的白领穿过玻璃门,上面闪着一行字:“你真的准备好了吗”,之后他拿出某牌子的口香糖才顺利进入成功之门。

正在山东某大学就读的贺刚,由于外形的原因很早就与影视圈结下不解之缘。他也是电视剧《梅艳芳菲》中刘德华的扮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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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不在意“克隆”

8月6日,4位长相酷似赵本山、潘长江、巩汉林等人的克隆明星在南京为某超市开业做宣传。据悉,赵本山的模仿者以100万元的高价成为该超市的形象代言人。

对于克隆自己,赵本山本人虽然表现得很是大方,但也透露出一些无奈。

昨天,赵本山的经纪人高大宽告诉记者,他可以代为传达的是,克隆赵本山做代言是一种商业上的炒作,他说:“这种行为在商业上太多了。既然不是以赵本山的名义做代言人,我们就不认为涉及什么侵权。”

法律说法

明星维权有点难

对于“克隆明星”流行,天虹律师事务所的白律师认为商家在钻法律的空子,明星在这些事件中要维权有点难。

白律师举例说,如果商家打广告说赵本山将助兴开业仪式,而开业那天只有克隆版赵本山去了,而仪式的背景板上也用不起眼的小字写着该“赵本山”的真实身份是著名模仿秀演员。这就是典型的偷梁换柱,欺骗消费者。

但是白律师同时表示,只要广告中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是一个模仿秀,而不是真的打了明星的旗号,那么就没有侵犯明星的名誉权和姓名权。不过,因为此类事件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条文,可以说还是法律中的空白。(记者 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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