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依就“遭最后通牒”委托新浪娱乐发表声明

王朝娱乐八卦·作者佚名  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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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讯 日前,曾主演《功夫》的内地女星黄圣依,遭由周星驰任董事的经理人公司控告违反合约,指她擅自参与其他演艺演出。其后有媒体报道,称“黄圣依多次未出庭应讯,法庭指她有故意拖延聆讯之嫌,案件将压后至下月”等。就此报道,黄圣依方面委托新浪娱乐发表独家声明,声明如下:

2006年12月8日,WAA(星辉经纪公司)诉黄圣依一案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由林文瀚法官进行了内庭公开聆讯。

但在开庭之前二日,黄圣依已经向法院聆讯事项的法官发送了一份函件,对香港高等法院管辖该案表示了异议,同时对WAA(星辉经济公司)要求的不合理性进行了反驳。

原诉法庭法官在审阅了黄圣依的回函后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检索,对WAA(星辉经济公司)的说法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因此,法官要求WAA(星辉经济公司)的大律师就此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并在14日内以誓章形式向法院备案法律意见。

根据林文瀚法官的命令,目前该案聆讯将延后至2007年1月10日。

因此,该案聆讯延后的主要原因是法院对WAA(星辉经济公司)的说法置疑,还需进一步核实,所以,关于有媒体报道:“黄圣依未赴港出庭应讯 遭香港法庭最后通牒”一事为凭空捏造。

200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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