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便利》终被检控 重犯者最高罚款80万

王朝娱乐八卦·作者佚名  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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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壹本便利》杂志偷拍并刊登艺人钟欣桐(阿娇)更衣照,香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昨天正式检控其曾十四次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并已发出传票,案件排期在12月6日聆讯,重犯者最高刑罚会是监禁一年及罚款80万元。

阿娇(资料图片)对于《壹本便利》杂志偷拍并刊登艺人钟欣桐(阿娇)更衣照,香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昨天(11月9日)正式检控其曾十四次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并已发出传票,案件排期在12月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聆讯。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重犯者最高刑罚会是监禁一年及罚款80万元。

淫亵物品审裁处早于8月25日,暂列第761期《壹本便利》,题为《阿娇后窗bra解》的特写为第二类不雅物品,但《壹本便利》不服评级,提出复核申请,上周三(11月1日)遭审裁处驳回。

裁判官与四名审裁委员一致裁定维持原判,主审裁判官区士显在裁决时直斥涉案图文以报道Twins在马来西亚登台为名,实为“挂羊头卖狗肉”,真正目的仅为满足某些人偷窥女性胴体或女性在私人空间宽衣解带的心理,刻意卖弄色情,使读者感到腐化和厌恶。

妇女权益联盟代表伍婉婷说,法庭过往判罚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的传媒,一直过轻,由于法庭判刑时依循过往案例,所以她不奢望法庭会重罚《壹本便利》,而若只是罚款几万元,根本起不了阻吓作用,《壹本便利》早已把罚款计入成本之内,加印亦已回本。

伍婉婷表示,《壹本便利》不服评级,提出复核,反映该刊无意改过,她担心《壹本便利》作风不变,继续违反传媒操守,她认为政府应尽快检讨过时的《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列明对重犯者要加强惩罚。

《壹本便利》偷拍并刊登阿娇更衣照,令到全民愤慨,多个团体曾发起游行示威声讨《壹本便利》,影视处接获二千八百七十五宗投诉,打破历年来的纪录。《壹本便利》共有十四次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纪录,罚款近乎一千至五万元。

钟欣桐昨天身在横店工作,未能对此响应。至于英皇唱片公司高层霍汶希则说:“这个是好消息,虽然之前偷拍歪风引起外界关注,但有关方面一直未有实际行动,现在终于有了。我们没想过对方要接受什么样的惩罚,无论最终结果是怎样的,我们都会尊重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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