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录完节目,累。“嘴”是再也不想说话了,可“心”还想说。
今儿有一个话题是从一个真实的故事引发的:妻子难产,丈夫被医生通知,也许只有一个生命可以生存。保大人,还是保小孩?丈夫几经挣扎,还是一口咬死:“大小都要。”
首先,这是个极致而且残忍的问题。对每一个人来说,“抉择生命”都是非人道的。但是,事已至此,总要勇敢面对。医生提供的是选择题,而丈夫的所答非所问。由此可否推论,丈夫的不选择就是一种选择,而他的潜意识答案是:孩子。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身为一名妻子,当知道丈夫在那样的抉择下,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你会这么想?
现场有位已经当了母亲的观众说:“我不会责怪他的。在我自己分娩前就嘱咐我丈夫,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一定要孩子活下来。”杨澜问:“您丈夫怎么说?”“当然,他是不同意我的选择的,可我非要他答应我。这是一个母亲一定的选择。”是的,亲爱的,可您没明白我们的意思。“那,如果情况类似,你在孩子和丈夫的天平上,你的选择是什么?”老妖扎针了。“那。。。当然是丈夫。”圆满。
一边是日夜朝夕相处的另一半,一边是还没见面的血亲骨肉,再万不得已之下,还是那个和你有过山盟海誓的人儿更要珍惜吧。
老妖就是在被选择“放弃之下”还来到这个世界的幸运儿。34年前,妈妈高血压难产,爸爸远在部队,选择权就交给了身患重病的奶奶。当时,爷爷还深陷囫囵,前途未卜,但是在作为要留住家中的长孙(之前所有的推断俺都是个男孩)还是自己的儿媳妇的选择下,奶奶没有半点的犹豫:“当然是媳妇。我媳妇是个没有娘的孩子(外婆已经去世了),我就是她的娘。退一万步说:留得青山在,就算我看不到了,也不怕没柴烧。”。。。。。。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在录制前的讨论会上,我们真有一位男性的策划人,振振有词的说:“我真的和哥们们讨论过这个问题,我们都是认为要保孩子的。”群雌而攻之。
在您的保孩子之优先的决定下,妻子也安然无恙的话,当然要恭喜您,热烈的。就算,妻子在知情后也对您不计前嫌。也请,从此后夹着尾巴做人。没事当然很好,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一定会旧事重提,变本加厉。不是吓唬您,这也是您的果报吧。
还是国家对我们好啊。新的保护妇女条例规定,再遇到如此情况之下,医生必须以先保护大人生命为优先。这些曾经发生过的残忍希望大家永远不用在面对了,愿天下所有善良的人都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