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煤荒、电荒、油荒甚至气荒等一系列能源紧缺问题的凸现,开发新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热点。太阳能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它作为人类能够自由利用的能源,成为人们的最佳选择。
时值政协海南省四届五次会议召开,针对目前海南太阳能及其产品利用率平均不到0.1%的落后局面,民盟海南省委员会在向大会提交委员的一份提案中建议:海南要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
该提案称,海南具有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得天独厚的条件。海南光照时间长,阳光的穿透力强,一年光照时长可达2400小时以上,蕴藏着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太阳能全天分布均匀,且热能质量较好,大部分的白天都具有采集太阳热能的条件,非常适合推广使用太阳能。太阳能的利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在国内一些地区太阳能已成为一种主要能源,如江苏、浙江等省市,太阳能的普及利用率已达到50%—60%,在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制冷与空调、太阳灶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好的开发利用。然而,目前海南太阳能利用限于一些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及零星的光伏发电,其他如太阳能发电、太阳能路灯等几乎还是空白。
提案介绍,目前在海南太阳能及其产品的利用率平均不到0.1%。海南太阳能利用滞后的原因:一是起步晚。海南自1999年才开始利用该新兴能源,与其他省份相比,略显滞后;二是政府对开发推广太阳能可以减少或替代常规能源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意义认识不足,未能将此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三是太阳能设备一次性投入大,公众难以接受;四是缺少有利于太阳能产业发展和刺激广大居民应用太阳能设备的激励政策;五是政府投入少,企业研究力量薄弱,人才缺乏。
为此,提案建议:(一)加强管理,制定太阳能推广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建议政府把太阳能推广应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并作为重要的一项节能政策,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可考虑由大型公共建筑如旅馆、大型商场、政府办公楼等开始,再推广至住宅,由城市逐步推广至农村,由新建建筑逐步推广到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加强对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统一管理,避免单家独户的无序安装行为,保护城市第五立面的美观。鼓励集中使用太阳能,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保护居住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二)广泛宣传培训,提高公众对太阳能的认知程度。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开展太阳能应用的宣传活动,举办各类太阳能产品的展示会,正面引导并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产品,提高开发商和广大居民对太阳能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应用太阳能的意识。同时对建设系统或企业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有关太阳能应用的知识和技术培训,加强能力建设。
(三)建设太阳能应用的示范工程,以点带面,促进推广。太阳能产业在海南的发展仍处初期,产业未形成规模且获益能力低,尚不具备市场竞争的能力,政府应对太阳能应用加大投入,保证资金,组织安排多个不同模式的太阳能发电、太阳能供热、太阳能空调等应用示范工程。目前可选定几条城市新建道路或具备改装条件的路段,选装太阳能路灯示范工程;选取1-2个公共设施或新建小区,为太阳能示范应用建筑或小区,从设计阶段开始统筹考虑太阳能的应用,同时总结示范经验,加以推广宣传。(四)制定相应的激励性扶持政策和强制性扶持政策。建议探索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相结合的机制和方法,研究制定相关产业经济和技术政策,以及推进太阳能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和实施办法。如通过返还企业税,支持企业研发等能力建设,扶持企业发展太阳能应用环保产业;对农村、少数民族或贫困地区太阳能应用进行补贴;支持国外科研成果在国内的产业化;建设部门应加强太阳能与建筑结合的推广应用力度,并形成有效的推广管理体制。
(五)开展科研攻关,解决太阳能应用的技术问题。建议省科技专管部门积极组织科技攻关,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太阳能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根据我省应用情况设立相关科研课题,优先支持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空调等产品的开发,解决高层建筑的太阳能应用技术问题,促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应用,将太阳能集热器作为建筑构件应用于建筑。从单纯的屋面应用太阳能,向建筑物的阳台、外遮阳等部位应用太阳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