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女大学生 “二奶”的主要群体?(后续报道)
包养风吹到校园,“在校女大学生,如生活有困难,愿被包养者,请与我联系……”云南师范大学门口出现征求包养在校女生的广告。(前期报道地址)
按照小广告上的电话拨打过去,一个操外地口音的男子告诉记者,小广告的内容绝对真实有效。但不是他要包养女大学生,而是帮一个姓刘的朋友找一个贫困女大学生做情人。他说,刘某40多岁,已结婚生子,做花卉生意,有近千万资产。他要求对方漂亮、温柔、有思想,而且没谈过恋爱。“要是发现女方谈过恋爱,会马上中断包养,还要赔偿男方双倍的钱!”
电话中的该男子说,对被包养者的要求也很高,要求对方漂亮、温柔、有思想,还有一个特殊要求就是没有谈过恋爱。该男子还表示,一个月至少会给对方3000——4000元的生活费,其他的花销另算。要是感情好的话,一个月的生活费有近6000元。也可以给被包养的女孩子在外面租一间房子,但是车目前不会给女孩子购买。他说:“要买车的话要做他5年以上的情人!”他还介绍说,他的朋友今年40多岁,已经结婚生子,要是两人一起外出,要求以父女相称。
随后,该男子要求记者留下联系电话号码,以便姓刘的男子直接和记者联系。而对朋友及自己的情况,该男子不愿意多谈。他还告诉记者现在已约好4位女孩第二天中午12点在翠湖南门与姓刘男子的见面。等另两个女学生和他见面后,当天下午和记者见面谈。
但是过了2天后,该男子突然改口说不安排见面了,表示刘姓朋友已经和一个同学谈好,不需要再作其他选择了,当然更不同意透露朋友的联系方式。
博主的话
经过几天时间“云南师范大学的包养广告”事件已经无法再继续而宣布结束。事件虽然过去,但是让人深思的东西太多太多!
广告为什么贴在师范大学门口?难道让这些将来成为桃李天下的教师们体验时下社会的发展趋势?好用亲身经验来教育我们的后代?难道这位刘某和其朋友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开拓一个“二奶”培养基地?
广告贴出后,记者与之联系居然得到见面还需排队,大为汗颜!而我们的记者队还没排完,就已经有自愿者果断的为这一培养基地奉献上自己。
还没走出校门就可以拿到至少3000元的“工资”,这么好的职位,如果被“炒鱿鱼”又会去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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