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的母亲人缘很好,熟识的人都爱找她号个脉,讨个中药方,治治虚火上升之类的中国病。我和大卫就是在他母亲这儿碰上的。当时他正为“七年之痒”所困,憋了一肚子话没处打发,看我是个有耐性的听者,便把他七年的婚姻从头说起。他母亲坐在沙发的一端,眼圈都红了。后来她站起来向卧室里走,看她的背影,是在抹眼泪。
中国农历春节除夕那一夜,母亲来到大卫家里,为他和婷娜包了韭菜猪肉鸡肉虾仁的三鲜馅水饺,做了一条整的红烧鱼,还有配了红枣和花生的年糕。母亲解释说是图个年年有“鱼”(余)和“枣枣(花)生子(早早生子)。
婷娜看到那条整鱼,惊叫起来,差点没吐出来。她用筷子哆哆嗦嗦夹了一个水饺,只咬了一半,就放了下来,皱了皱眉头。这回她还算礼貌,没象往常那样,碰到不好吃的东西,便会大叫“Yuck(恶心)!”,而只是用纸餐巾捂住嘴,将嘴里的东西悄悄吐了出来。接着,她看看年糕,试探着从上面夹了一粒煮花生,放在盘子里玩来玩去,并不往嘴里搁。
大卫自己对桌上的食物也是一点不感兴趣,虽然不象婷娜那样激烈抵触。为了不让母亲伤心,他装作拼命吃的样子,心里觉得还不如热狗、三明治或汉堡包。
美国人在吃的上面是世界上最懒,最保守,最没文化的民族。婷娜生下来就是这个民族的一员,大卫也几乎挤进了这个民族。
连他都奇怪,自己的同胞为什么会吃象韭菜这样如此怪味的东西?为什么飞禽走兽海产混在一块,就象把酱油橙汁可乐掺在一起一样?为什么吃东西还要带有这么多的迷信色彩?
母亲什么也没说。她吃得很少,只顾了看儿子对年夜饭的反应,看出儿子是吃给她看。饭后母亲正要收拾碗盘,婷娜说让我来。母亲说剩下的要放进冰箱,婷娜鼻子里哼哼两声,算作答复,随手就把那些只动了一点的食物,统统装进了垃圾袋里。年夜饭消失得不留痕迹。母亲假装专心洗碗,什么都没看见。
她把最后一个碗擦干放进碗橱后,就告辞走了。
除夕夜就这么悄悄地缩在碗橱里,发着闷。
母亲回到自己的住处,对着老伴的遗像坐了一整夜。虽然在美国多年,她依然保持春节守岁的传统。这是一生中最孤独最冷清的一个除夕。大年初一,初二,初三……,一直到整个春节过去了,她也没有再来。
对美国人来说,大部分人都不清楚这是中国人最重要的节日,就象他们的圣诞节一样。美国公司也不可能专为华人雇员开恩放假。大卫白天上班,晚上回来很累了,根本没有再想什么春节之说。直到初五那天,姐姐从国外打电话问他为什么没有去给母亲拜年,他才知道自己太不象话了。
第二天一下班,他直奔母亲的住处,带她出去吃了个晚餐。每回大卫要带母亲外出吃饭,婷娜都找借口委婉地推掉。母亲早就习惯了媳妇的缺席,儿子若解释,她就姑且听之,不解释也不多问。
大卫与婷娜结婚已有七年了。
大卫是中国男人,婷娜是美国女人。
美国有句俗话“七年之痒”,此典故出自好莱坞的一部卖座影片。意思是夫妻结婚七年后,就一定会有危机出现,不是一方就是双方对外界的诱惑心痒难熬。雅一点或好听一点叫“移情别恋”,俗一点或难听一点叫“沾臊惹腥”。近年来,由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之痒”之说的年限越缩越短,于是便有“六年之痒”、“五年之痒”、“四年之痒”……甚至“数月之痒”之说。
大卫与婷娜的婚姻有没有“之痒”?
有一点可以肯定,两人之间产生越来越多的摩擦、误会,甚至冲突。
大卫的父母是尼克松访华后,登上美利坚合众国的第一批中国大陆移民。全家沾的是祖父母的光,他们在一九四九年以前,就跑到了大洋彼岸。
在国内时,大卫的父亲是高级建筑工程师,母亲是中医大夫。
当年,父母给儿子起了名字叫“大卫”,有一举两得之意。它译自英文名字“David”,但从中文角度,叫起来相当响亮,而且并无崇洋之嫌。
大卫除了幼儿园和小学教育之外,整个中学、大学和研究院都是全盘美国化的教育。他的英语十分纯正,若只听其声,不看其人,简直就是一个地道的美国人。
所有同代美国人喜欢的东西,他都照样喜欢,橄榄球、冲浪板、摇滚乐……。所有白领雅皮士所具有的包装,他都照样具有,名校生、高学位、好职业……。
大卫身高六英尺,也就是说差不多有一米八二。长得谈不上英俊,但算是很有特点,属于运动型,与奶油小生相差甚远。他那当医生的舅舅开玩笑说他是壮身瘦脸,长腿短腰,浓眉小眼,厚嘴窄鼻。不管怎么样,在他十六岁以后,从中学到大学,美国女生们都说他相当性感。
人们习惯把在美国出生的华人叫ABC(American Born Chinese--美国出生的华人),或者又把他们叫作“香蕉人”,因为他们是黄皮白心。
大卫虽不是ABC,但至少是大半个香蕉人,因为他的心已大部分美国白人化了。
他不喜欢中国的文学、艺术、音乐、医道,甚至食物。
他尤其不喜欢华人女孩。他也说不出她们到底有哪一点不好,反正生理心理上都不能接受。他从高中开始起,所有约会的女朋友都是长着金黄的头发。他十五岁的时候就说过,他将来的妻子一定是金发美女。
婷娜就是一位长着金黄头发的女人。至于她是不是美女,这要看人们的见仁见智。拿中国人的标准,她脸上的线条太粗,颧骨高了一点,鼻梁直了一点,嘴角宽了一点,此外,她的身条也太硬,缺少柔和一点的曲线,胸部过于凸出,胳膊和大腿上布满腱子肉,瓷实而又有弹性。但拿美国人的标准,她却是一个健美肉感的女人。
婷娜是北欧斯勘得那维亚移民后裔,父亲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级主管,母亲是大学英文教授。
大卫与婷娜是在大学棒球赛上相识的。大卫是棒球队员,婷娜是啦啦队队员。后来,他开始约会她。这以后,他俩热一阵,冷一阵,不热不冷又一阵,经过差不多五年的冷冷热热循环,其间各自还交了不少其他异性朋友。但终于在他拿到博士,正式在一家高科技大公司上班之际,两人步入了婚礼的殿堂。
对这门亲事,双方的家长倒没有什么大的异议。说实在的,就是有大的异议,也不过是螳臂挡车,挡不住历史车轮的发展。
人们都认为美国女人不会持家,其实是个误解。
婷娜是一个职业妇女,在一家医药公司当检验部主任。象大部分美国女人一样,她很会料理家务。家中里里外外几乎一尘不染,一切井井有条。碗盘上的每一水滴都耐心擦干,大人小孩的每一件物品都仔细地放置。
每天晚上,临睡前,婷娜都会为大卫精心配好第二天上班的西装衬衣和领带,熨平那上边的每一条褶皱。
一大早,她提前起床,做好早餐,煎好鸡蛋,小腊肠,火腿片,煮好咖啡和牛奶麦片粥,顺便给丈夫预备要带的午餐。照顾丈夫孩子进过早餐之后,她又帮助丈夫穿上西装,打好领带。把他打发妥当后,自己才匆匆忙忙化妆打扮。然后,开车将两个孩子送到一家托儿中心。接着,心急火撩地赶去上班。
下班后先接孩子,然后或到超市采买食品,或到百货商场买日用品。回到家后围裙一扎,就开始做饭。
吃完晚饭,洗碗、清扫、吸尘、整理、启动洗衣机烘干机,给孩子们洗澡后,让他们上床。然后,马上赶做业务进修的额外作业……。
无可挑剔,婷娜就是一个称职、贤惠、能干的妻子和母亲。
象多数正常家庭一样,大卫与婷娜的四口之家都是在这种循环式的忙忙碌碌中度过每天的时光。
生活并不能象钟摆那样永远呆板地运动。
问题和麻烦不是由内就是由外侵扰而来,带来误会、困惑、冲撞。
美国化的大卫却有一点始终如一,就是对孀居母亲的孝顺。
中国自古认为人生有两大幸事,即“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在大卫参加博士典礼和婚礼之日,可谓“洞房金榜”兼得之时。
然而这一年冬天,就在圣诞节的前夕,一连两个毁灭性的灾难降临在他家的头上。先是当牙医,刚满三十岁的哥哥因车祸伤重不治离开人间。接着悲痛的父亲在结满冰层的台阶上摔下来,引起心脏病突发,两天后故世。那年,父亲还不到五十六岁。真是祸不单行,不到十天就举行了两个葬礼。原来青春长在的母亲,一下子衰老下来,记忆力明显减退,平时也唠叨起来。冬天还没有过去,嫁给一个老美石油勘探工程师的姐姐,又带孩子们随丈夫搬到中东去了。热闹的大家庭,更是冷清下来。
大卫的父母从传统上是典型的严父慈母。他自小一直到上大学前,从来没有离开过母亲,而对父亲印象却不是很深,因为他长年在外地搞建筑工程。文革中,父亲被打成里通外国的特务,关进了监狱。他跟母亲下到干校,熬过了几乎整个童年。
结婚前他对婷娜说,母亲这辈子很苦,我会好好照顾她的。如果我娶个中国媳妇,会要求她和我一起照顾母亲。你不是中国人,我绝不会强求你。婷娜疑惑地说,我是跟你结婚,不是跟你母亲结婚,你当然不能要求我,这和我不是中国人好象没有关系。不过我绝不会干预你照顾母亲的,那是你的私事。婚后她果然如此,不干预但也从不参与,连一起外出吃饭都不参与。
春天,婷娜怀孕了。
母亲惦记儿媳妇,生怕她有个闪失,弄坏了自己的宝贝孙子或孙女。老人时不时来探望,大包小包地拎着保胎的补品。婷娜总觉得很滑稽,很贵的药一扔了之。对婆婆的话,她更是毫不在意。劝她不要乱动,她偏更多地游泳和骑赛车。
秋天,婷娜生下一个大胖小子,取名汤姆。母亲高兴坏了,专门搬来伺候月子,这可使婷娜别扭透了。婆婆煨了鸡汤肘子汤要她喝,她偏要吃冰淇凌;婆婆要她呆在家里窗子紧闭以防受风,她偏要窗子大开或到户外迎风站在山坡上。
汤姆的小模样可爱极了,集中了爸爸妈妈的优点。隔代更亲,奶奶把他当作掌上明珠。婷娜坚持按美国人的习惯,让儿子脸朝下趴着睡,说是这样可以使婴儿手脚不会乱动而睡得安稳,她自己也是这么睡过来的;而奶奶却坚持让小孙子脸向上仰着睡,说是这样婴儿呼吸顺畅。婆媳俩争来争去,大卫也不知听谁的好。然而孩子的妈妈,当然比他的奶奶更有直接的权利。婷娜坚决反对婆婆留在家里。
奶奶只得悻悻搬走。
三个月的产假一过,因白日上班,婷娜就花钱把汤姆寄托在一个专门靠替人照看孩子为生的妇人家里。起初两个星期还好,没有什么异常。
到第三个星期,终于大灾临头。
那一天中午,正在上班的婷娜接到那妇人的电话,说是孩子突然发病,已叫来救护车,正要送往医院……。
婷娜赶到医院时,脸色阴沉的大夫,刚从急救室出来,告诉她孩子不行了。经诊断是因为喂婴儿食品之后,食品上翻,再加上趴着睡,呼吸道堵塞,结果活活憋死。虽然这种现象只是千分之五的概率,但轮到谁,谁就是不幸。
当奶奶的听说这个消息,当场晕了过去。
什么也弥补不了这种损失,唯一能慰平心灵伤痕的是再有替代的孩子。好在婷娜身体健壮,第二年夏天又怀孕了。在第三年春末,她又生了女儿爱默莉。
这下子,连固执的婷娜也再不敢跟婆婆争论要孩子趴着睡了,爱默莉自然理直气壮地仰头大睡。
婆婆为了神圣捍卫小孙女的生命安全,再次搬回儿子家。
小孙女平平安安长到了一岁半。
爱默莉是个小美女,头发黑中带一点黄,眼珠碧蓝,鼻梁直削,嘴唇微微有点翘。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婆媳间的冲突并未真正止息。
一天,小爱默莉突然发起烧来,当过中医大夫的奶奶,为她号了脉,认为并无大碍,便喂她喝了姜糖水,又给她捂上厚被子发汗退烧。正在这时,婷娜下班回到家里。见到这种情形,一摸女儿身上如此发热,不由分说就把孩子衣服全脱了,一下子泡在浴缸的冷水里。还叫婆婆从冰箱里取一些冰块往里洒,说是紧急物理降温,否则孩子会被烧成痴呆儿,因为她小时候父母就这么干的。
婆婆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医疗法,吓得目瞪口呆。
她真担心,在这么大温差的热胀冷缩中娇弱的爱默莉会崩裂。
在她看来中西也许可以合璧,但更多的是对垒。她受不了这种对垒,更不愿意最心爱的小孙女在这种对垒中成为牺牲品。
她再次搬出了儿子的家。
第五年,婷娜又生了一个男孩,叫丹尼尔。小孙子远远重于同洋儿媳的赌气。奶奶又为丹尼尔,着实忙了一阵。
丹尼尔十分健康活泼。
这以后婆媳两人好长时间相安无事。婆婆虽有点老了,但身体还是很硬朗。她有自己的家产,不但不连累儿女,相反还可以时不时救济一点给他们。
丹尼尔出世后,大卫与婷娜的关系却有点开始紧张。
婷娜似乎完全把爱转移到一对儿女身上,渐渐对丈夫不太注意起来。在家里,她开始穿得窝窝囊囊。晚上睡觉时,也没有心思同他亲热。有时,他试探着触摸她,却被她一把推开。
一次电视上争论,丈夫对妻子的强暴罪是否成立。大卫反对,认为这荒谬以极;而婷娜却大力支持,认为这是妇女的真正权益。
还有一次,发生了一件震动全美的案子,一个女子竟用剪刀将试图求欢的丈夫的生殖器剪掉了。结果多数女人声援那女人,就象多数男人声援那男人一样。一时间,男人同女人分成了两大阵营。
大卫与婷娜也当然各归这两大阵营。
“你支持那女人,这么说,你也会用剪刀把我的那个宝贝剪掉了。”大卫半真半假地试问。
“你若真象那个男人那样粗暴,当然我会以暴制暴。”婷娜没有直接用剪刀剪这样形象的回答,但内藏的锋芒明显可见。
大卫从骨子里打了一个冷战。
夜里睡觉时,他再也没有胆量,也没有欲念向她示爱了。
他开始觉得她是一个危险的女魔,尽管她长着金色的头发。
甚至入睡前,他总是习惯成自然地偷偷地检查床上床下有没有藏着剪刀一类的利器。到后来,他干脆借故在沙发上独睡。再后来,他在电脑间里搭了一张小床,忙完工作后,便顺身一躺。婷娜对这一切一点也不在意。
一天上班时,他遇到一个新来的女职员,是个华裔。她对他嫣然一笑,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温柔,那么诱人,那么……。
他突然觉得并非金发女郎才是美丽的。
他的一个华人同事刚和美国老婆离婚,还在他面前大言不惭地说,美国女人一过三十,就近看不得。他想,近看不得也就认了,只怕一不留神,被她捅一剪子,连男人都做不成了。
今年正好是结婚后的第七年。
难道真是七年之痒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