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林
在记者的采访中,众多有识之士都回避了“产业化”的提法,不约而同地表示,我国高校的市场化程度“远远不够”。他们的话正应验了去年刚刚故去的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所言:“公共教育制度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的约束,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学校对学生,学生对自己的学习均不负责。要改变这种状况,通过以往的改革措施是无效的,唯一的出路是走市场化道路。”(2月21日中国经济网)
教育产业化近年来在我国争论较多。许多学者曾极力主张教育产业化,他们初衷往往是善良的,但是,由于他们无视我国现行体制的结构性缺陷,片面强调市场机制下教育产业化可能带来的“效率”价值,对教育产业化进行虚无的从概念到概念的空泛理解,结果是在教育发展思路上误导社会,贻害无穷。
主张教育产业化的一个有代表性的论点是,教育产业化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打破政府垄断办学,可以加快我国教育的发展,甚至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因此,持这种观点的人主张,对教育产业化不仅不应当反对,反而应当大力提倡和推进。
弗里德曼被看作是当代西方教育市场化的重要代言人,他主张用市场化的手段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比如将政府教育经费变为可以替代学费的教育券向学生家庭发放,由学生或家庭持券自主选择学校等。这种观点虽然得到了一些学者的支持,少数国家也进行过教育券制度的试验,但对试验效果的评价并不一致。而且,即便是进行过试验的国家,其主要着眼点也是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而不是主张把教育产业化,把教育变成营利的活动。
然而,如果让教育走向产业化,把追求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势必会对教育的社会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把公共教育变成一种完全依靠个人支付能力的市场消费行为,必将严重损害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由于受教育产业化思潮的影响,国内有的地方政府用学费收入冲抵财政教育拨款,对公办学校不仅不拨款或少拨款,甚至从学校收费中提成,反过来补充财政。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受到了社会舆论的批评。
换句话说,走市场经济道路并不必然导致教育的产业化。在很多市场经济国家中,尽管经济的私有化程度很高,个人分担的教育成本也有逐步增加的趋势,但教育仍然是一种公共事业,公共教育投入仍然是教育投入的主体。这些国家都把教育作为公共政策的优先领域,把加大公共教育经费作为重要施政举措。据有关国际机构对150多个国家的统计,1996至2005年十年间,公共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平均水平从4%提高到4.5%以上,大多数国家的教育投入中,公共投入高于私人投入。
其实,教育所具有的公共属性和公益性,正是教育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而这个本质属性决定了我国各级政府在发展教育事业上始终负有主要责任。如果国家的教育体系过于单一和垄断,那么,在教育的公平和效率方面将会出现较大的矛盾。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承担自己的责任。具体地说,在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必须在《义务教育法》的引导下,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步加大教育投入,并且根据人口情况,设置必要的教学设施,配备必要的师资力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教育公共产品的需求。
从这个意义上分析,教育产业化是一条不归之路,毕竟,教育是事关国家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公共事业,教育作为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其公共性、公益性不仅不应弱化,相反应得到加强。因此,各级政府及教育领域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教育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