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到了叶永烈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是为小山智丽征婚的。小山智丽就是大家知道的何智丽。我之所以叫她小山智丽而不叫她何智丽,是因为我知道她更喜欢这个日本名字。
从小山智丽的种种语气中,大家好象看到小山智丽有点后悔年轻时做得过分了点?后悔倒也没有什么关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如果真的后悔了,就应该拿出后悔的行动来。
当年小山智丽嫁给日本人的时候,我已经在日本留学了,所以也知道她结婚的时候是在大使馆里举行的婚礼。有此也可见当时的中国人并没有因为她在体育方面的问题而对她持有偏见。所谓体育方面的问题,就是指她的不让球风波。她的不让球的行为,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虽然都是错的,但却是可以原谅的。我之所以认为她是错的,是因为她作为一个国家培养的运动员,目的就是替国家打球的。中国的运动员和欧美的运动员是有根本区别的。中国的运动员,拿着纳税人的钱,如果不能为了所谓的国家利益,而只顾一己之私,那就是太自私了。要知道在中国,至今还有许多人穷得上不起学哪。小山智丽既然是拿了国家的钱而成才的,当上级认为你必须输球的时候,输球也是合理的。小山智丽既然是这种体育制度的受益者,就应该为这种体制做出某一方面的牺牲。其实她如果当年有所让步的话,后来她即使做不了体育官员,也一定是教练什么的,美好的生活是有保证的。她只顾自己拿眼前的冠军的行为,是典型的鼠目寸光。不过,鼠目寸光也好,出风头也好,都是小山智丽个人的事。在小山智丽只顾自己出风头拿冠军后,她在国家队里呆不下去了,这虽然也是她咎由自取的,但国人也没有因此而仇恨她,甚至同情她的舆论就是在当时也不少。
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令所有的中国人愤怒的事。那就是她在亚运会上的表现。国人只知道她每打一球必喊“要西”,而不知道她后来说过的话,她说,“我就是要打败中国人”。言下之意,她不是中国人。当时在日本的华语报刊没有不愤怒的。我那时还在日本上大学,同时给一些华语报纸写专栏,也专门就此事发表过我的看法。
至于小山智丽后来的事——也就是她的婚变,虽然在日本的华语报刊都有报道,但同情她的人几乎没有,并不是我们大家都没有同情心。而是因为:当年她太伤了我们中国人的心。
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现在中国的国力强大了,小山智丽又想做中国人的老婆了。这也由她。但如果真的想嫁给中国人的话,不认错恐怕是没有人敢娶她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小山智丽真的知道自己当年做错了,应该拿出认错的勇气,和认错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