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北京康洁家具有限公司就市质监局判定其生产的橱柜甲醛超标公开提出质疑,称质检部门抽检时所取的样品是从“多年以前退回仓库的不合格品中抽取”的。经过调查,市质监局昨天公布了事件真相,认定抽检样品真实有效,鉴定程序合法。康洁公司歪曲事实,企图通过撒谎欺骗消费者达到挽回市场的目的。
今年2月25日,市质监局公布了2006年第四季度本市企业生产的厨房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康洁公司2006年10月4日生产的规格为“600×600×845mm”的“康洁”牌厨房家具(地柜),因甲醛释放量不合格被曝光。2月26日,康洁公司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发布致消费者的信,称“质监局所公布检测的地柜并不是从生产线上抽检下来的,而是从往年不合格的库存样品拿去抽检的”。
对此,市质监局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过调查,市质监局认定,对康洁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程序合法。在康洁公司所抽样品是抽样人员按照规定从企业成品仓库内,经企业检验合格的待销产品中抽取的。康洁公司行政中心总监徐丙伦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上签字并加盖了康洁公司公章,表示认可样品为合格成品。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被抽查企业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告知结果15日内提出,但2006年11月27日市质监局向康洁公司告知检验结果至今,康洁公司始终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