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尊重何智丽的个人权力?
袁晓明
叶永烈写了篇博客“何智丽想嫁忠诚可靠的中国人”,截止到美国时间3月3日下午2:40,这篇博客已经被点击531272次,访客共留下了5629个评论。
老叶无愧是写博客的大师级人物,这一篇博客就有53万的点击次数,并劳累5000多人留下痕迹,这一篇博客就超过了我所有博客的点击次数,我不由得要“嫉妒”老叶所得到的网民的爱,其实,我要“嫉妒”的是网民对何智丽的恨,因为是对何智丽的恨把那众多的网民吸引到老叶的这篇博客,尤其是那许多许多留言,可以让我读出那些网友对何智丽不共戴天的仇恨。更有意思的是,老叶的博客的题目其实就是在为何智丽求情,并暗示何智丽的“悔过”,因为她这次想嫁一个中国人。如果老叶的题目改为“何智丽想要嫁一个英俊高大的美国人”,也许博客的点击数就会超百万,对何智丽的仇恨一定能够倍增。
尽管何智丽受到如此之大的重视,她的故事也并非复杂,她曾经不服从领导的安排,擅自夺了世界冠军,后来从中国对退役,再去了日本、嫁给日本人,入了日本籍,改名小山智丽,并代表日本队出战,曾战胜过中国的世界冠军邓亚平,由于她的丈夫不忠,最终他们离了婚,按现在的国际、国内标准,离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再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此现在她又想结婚,按老叶的报道,何智丽这次想嫁一个忠诚可靠的中国人。
从老叶那篇博客上的许多留言看来,何智丽至少犯了两个十恶不赦的罪行,一是她嫁给了日本人;二是她代表日本队打球。在他们看来,当年的何智丽并非就是何智丽个人,而是民族和国家的代表,他们完全忽视何智丽个人的权力,也就是说,何智丽完全有权力嫁给任何国家的人包括日本人,何智丽也完全有权力加入任何国家的籍贯,并有权力代表自己的国家打球,并为自己的国家争取荣耀,邓亚萍输给何智丽,那是邓亚萍技不如人。如今,国内许多人动不动就骂别人是汉奸、卖国,其实根本就不懂汉奸和卖国者的定义。在老叶博客上骂何智丽叛国的人,就是不懂什么叫叛国的人,汉奸或卖国是属于中国人范畴,而何智丽已经通过合法的程序成为了日本人,她已经失去了做汉奸的资格,她并没有如许多贪官那样潜逃到国外。有力气可以去请愿把逃到国外的贪官都抓回来,那些外逃的贪官才是卖国者。
过去许多年,中国人长期缺乏许多的个人权力,其实就是为了一个虚空的名义,或者一个听起来比较崇高的名义,也就是说为了国家的荣耀,那许多在老叶博客上骂人的网民,他们也许根本不了解几十年前那许多的悲剧都是在为了一个虚空的崇高名义。就是在今天,中国人是否都有了应该有的个人的权力,不见得,还是为了一些崇高的名义,就是那些在网上骂何智丽的人,他们又有多大的言论权力,他们也就是能骂何智丽那样行使自己正当权力的人,却无权去讨伐那许多真正卖国(侵吞国家财产)的人。
许多人也没有尊重个人权力的概念,尤其是对别人的个人权力,尤其是自己不喜欢的别人的个人权力,觉得为了国家的荣耀,可以拿走个人的权力,个人在国家的面前,显得实在渺小。有意思的是,中国的信封地址格式正体现了这样的传统观念,一个从国家到个人的顺序,而西方的地址却是从个人到国家的顺序,这并非是一个巧合,而是理念的不同,我并非赞成中国要照搬西方的一切,但在尊重个人的权力上,中国需要学习西方,平等、民主正是在尊重个人权力的基础之上,
我不喜欢何智丽嫁给日本人,我不喜欢何智丽代表日本队打球,我不喜欢何智丽赢了邓亚平,可我尊重何智丽行使她个人的权力,她也没有必要非得再嫁中国人,她可以再嫁给美国人或其他国家的人。
记住,国家的荣耀是建立在尊重个人权力之上,如果以国家的荣耀夺去个人的权力,那国家也就失去了荣耀,当然,为了国家,有时也需要牺牲个人的权力,比如在战争年代,但何智丽并非属于那样的情形,她并没有在移民日本时向日本出卖中国的情报,她要打败中国队,是在球台子上,也其实要促进中国的体育在竞技之中继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