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个月前发现患室上心动过速,两个月前在北京某家医院做了射频消融术,手术做了六个小时。术后24小时觉得胸疼,憋气,一声检查后证实出现术后并发症--三度房室结传导阻滞以及气胸。经过半个月的观察没见好转,医生决定给安装了心脏起搏器。 请问这是否算医疗事故?
其实这不算医疗事故,因为任何手术都有风险和并发症,但是医生要在术前与病人和家属交代清楚并且要求他们签字,如果没有给你们交代或者你们没有签字的话就是医院的责任,可以要求他们作出解释的。
不算的,手术成功以后的手术后并发症是属于以外……
你可以请做医疗鉴定来确定是否事故。根据你的情况看,被判断为医疗事故的可能性不大。好好戴着起搏器生活吧。很多事情想多了光是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