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眼:
在多数人缺乏独立人格、集体无意识的这个时代
在尚且无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这个时代
消费者利益的自我保护——只有从砸烂明星偶像开始……
3·15让那么多人成为了“250”。
CCTV“3·15晚会”没有再出现类似春晚的“黑色三分钟”;但如果这个晚会的时长是120分钟,那么整个120分钟都是“黑色的”。
每年的“3·15”都会给人们带来一种迷茫——怀疑我们生存的这个社会是否还有货真价实的商品,进而怀疑在我们生存的这个时代是否还有可以相信的人。
当红艺人郭德纲代言的一则流传甚广的减肥茶广告,在晚会上被爆“虚假夸大”;事实上,在所有明星代言的广告中,这样的事情不过是冰山一角。如果挨着个地一一曝光,“3·15晚会”恐怕将一直开到“5·1节”;而CCTV此番在明星代言广告问题上集中针对郭徳纲总让人不知不觉要和“拒上春晚”联系在一起;更重要的是,该减肥茶已热销多日,难道我们的“揭黑部门”和“主观机构”只有每年的3·15这一天才上班工作?
抛开“藏秘排油”这一具体事件,总的来说让明星们在接受代言之前充分了解所代言商品的真实功用显然有一定的难度,我们愿意相信大多数明星也是受到了请其做广告商家的欺骗,继而又在无形中忽悠了相信甚至崇拜他们的消费者,只是同为受骗上当,代言明星和普通消费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有几十万、上百万的代言费作为“补偿”;而后者惟有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局。
与国外明星代言广告的相关法律极为健全有所不同,至少目前在中国大陆这样的法律法规尚属基本空白;更重要的是,即便出台类似的法律法规,在执法不严、人大于法比比皆是的一个大环境里,依然无法彻底杜绝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出现,依然无力避免消费者因崇拜明星而购买相关商品导致深受其害的发生。
我以为更为积极切实的同时也值得努力去尝试的一种方法是——在全社会范围内掀起一股“砸烂明星偶像”的运动;还原所谓明星偶像与常人无异的本质属性,让那些的所谓的粉丝抛弃所有对偶像的神秘感和崇拜感,进而拥有更为独立的人格,更为自主地按照自己的判断购买所需商品而不再惟明星偶像的代言是瞻!
这或许是一种类似极端的办法,但谁能告诉我,基于目前你我心知肚明的种种现状,还有什么更有效的方式来最大限度避免明星代言的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利益吗?
可以欣赏,拒绝崇拜!将明星偶像的职业角色与其现实生活中的角色逐渐划清界限——舞台上您是明星,接受万众粉丝的欢呼;舞台下您就是一俗人,接受社会公德的考量。
只有通过这样的一场舆论运动,砸拦所谓明星偶像生活中所谓高大全的形象,才可能帮助那些缺乏独立人格和自主判断力、连买包方便面都要听偶像指挥的人,远离因听信明星的代言而给自己带来的财产损失、心灵创伤乃至身体危害。
并不是所有明星偶像的代言广告都属虚假范畴,但之所有还是要砸烂所有的明星偶像,只因现阶段作为普通凡人根本没有足够能力识别哪位明星的代言真实可信、哪位又是伪劣假冒;在这种情况下,“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也实属迫不得已。
让走下舞台的明星偶像,顺势也走下神坛;即使其转身又走进广告,也决不让其走进你的意志。
对于任何一位忠实的粉丝来说,做到这一点自然不易;但如果有一天做到了,你的收获绝对不仅仅在于从此不再轻信明星偶像的代言、购买假冒伪劣的商品,更在于从此你将更有可能找到一个真正的——你自己!
这是“3·15”除了打假之外,之于公众生活更大的一份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