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移民是为吸引愿意在英国投资并积极管理的合格的商人而设置的.
所有的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该类移民的基本要求, 但如果申请人是来自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 可不要求有净资产和创造雇佣职位. 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为: 保加利亚, 捷克共和国, 匈牙利, 波兰, 罗马尼亚, 斯洛伐克, 爱沙尼亚, 立陶宛及斯洛文尼亚 (Bulgaria, The Czech Republic, Hungary, Poland, Romania, Slovakia, Estonia, Lithuania, and Slovenia).
基本要求
- 在英国的生意中投资£200,000英镑
- 为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公民创建两个以上的工作职位
- 经营该项业务
- 在该业务发展期有足够的资金负担您本人及家人的生活
- 占有公司的主要利益
- 分担公司债务
- 实施可行的商业计划
- 证明您所投入的资产为您所有
- 在公司中持有控制或相当的利益
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 在此期间申请人必须完成投资并雇佣两名全职雇员.
附属申请人
申请人的子女可同来英国. 他们可免费就读于任何公立学校, 或选择就读收费的私校. 申请人的配偶可来英国并可自由择业. 所有的申请人均享受免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