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刑事犯罪多次立功的富龙当上辽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后,不仅甘当强奸幼女案犯的“保护伞”,还同样丧尽天良地把罪恶的黑手伸向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蕾,犯下了滔天的罪行———
是谁使13岁女孩怀孕?
2002年9月3日晚上,在鞍山市某中学念初中一年级的女学生小召往家里打了个电话,说是有位同学生病了,她要去照看。作为普通劳动者的父母信以为真,没有深问女儿去哪里,去照看哪个同学。但是小召一夜未归,令小召家长不安起来。小召的父亲和叔叔到学校去找小召,学校老师说小召和同学小文一起走的,至今两个孩子都没有来上学。这时小召的父亲往小文家打电话,接电话的一个男子显然知道小召的去向,便回话说没有事,请小召父亲放心。然而小召父亲是放心不下的,因为他知道这个小文虽然还是个小女孩,但是常与社会上的一些人往来,小召同她有过接触后,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小召父亲已经几次警告女儿不要再同小文交往,而今天又发生这种事情,他已经按捺不住心中的焦虑了,便向接电话的男子说:“如果再不告诉我小召的去向,我立即去公安局报案!”在这种严厉而急切的要求下,对方才透露真情,说小召在鞍山市某医院门诊部。
小召的父亲和叔叔赶到这家医院门诊部,看到了小召,然而一个事实令他们如五雷轰顶:小召已经怀孕5个多月,正在等待引产。而小召才是一个13周岁的女孩呀!小召的母亲得知这个消息真是悲痛欲绝,又是痛哭,又是痛恨。哭的是女儿还只是一个苞蕾,一朵花儿还没开放就遭如此摧残,岂不影响她一生的前程?!恨的是哪个长着一颗兽心的男子竟然如此祸害下一代,她要同这个魔鬼拼个你死我活!
当她和丈夫追问女儿是谁向她下毒手时,小召先是按着教唆她的人的安排说是一个不相识的人强奸了她。父母不信,便追问下去,孩子终于吐出真情,是一个叫“四哥”的人强奸了她,使她怀孕。小召的父母向鞍山市公安局报了案,公安机关确认小召当时未满14周岁,立即进行侦查,同时提取小召血液及引产胎儿血液进行 D NA检验。这“四哥”是谁?公安民警和小召的父母顺着同小召见过“四哥”的几个女同学一一查去,查到最后,得知一个叫李晓菊的年轻女子是让这些孩子与“四哥”相识的介绍人。当追查李晓菊时,这个以自己卖淫和诱骗幼女出卖“处女”谋财的“三陪女”已经逃跑了。
这个“四哥”究竟是谁?一直是个谜。过了相当一段时间,鞍山市公安局终于将潜逃的李晓菊抓获。李晓菊交代,这个“四哥”是已经50岁的辽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富龙!这事一传出,在鞍山和辽阳两地如同发生一场小地震,令人震惊!这时的富龙因为收受巨额贿赂包庇奸淫幼女的企业主吕宗大(现已被执行死刑)的罪行而在监狱中服刑。辽宁省公安厅的领导高度重视这一案件,责成刑事技术部门进行 D NA鉴定,鉴定结果证实,致使小召怀孕的就是富龙!富龙几经狡辩,也改变不了这铁一般的事实。警方深入调查后得知,小召的遭遇只是富龙依仗权势残害幼女罪行的冰山一角,随之暴露出来的他奸淫幼女的诸多罪恶事实令人发指。
甘当强奸幼女案犯的“保护伞”
2000年8月,富龙的同乡、辽阳市银河工业制版公司董事长吕宗大结识流氓女商人刘丽娟,41岁的吕宗大钱财充足,欲火烧身,他让刘丽娟给他介绍处女供他淫乐。刘丽娟先后在辽阳和沈阳两市将8名12岁到15岁的女学生介绍给吕宗大。接到报案的沈阳市公安局调动警力赶赴辽阳,多处查访,终于在一家宾馆里把正在强奸13岁女孩的吕宗大抓个现行。沈阳市公安局认定吕宗大犯有奸淫幼女罪,在沈阳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吕宗大知道自己犯的是死罪,他为了求得一条活命,拿出160万元巨款,让他在辽阳的哥们找到时任辽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富龙帮忙。富龙的好朋友、农村信用社某营业部主任张某得到吕宗大求救的信息后立即找到富龙,请他从沈阳接过案子,在辽阳对吕宗大网开一面。富龙告诉张某去找刑侦支队支队长赵克慕具体操作。张某和吕宗大的另一个好朋友、某皮草行的经理刘伟打着富龙的旗号,找赵克慕帮忙,两次给赵克慕送去35万元钱。沈阳市公安局将吕宗大案件转到辽阳市公安局处理后,赵克慕和受贿10万元的市公安局阵控大队大队长孙万财,积极进行援救吕宗大的违法活动。他们又是安排下属部门按他们意图行事,又是奔走在被害人之间,用金钱鼓动被害人推翻供词。一时间把为犯罪嫌疑人造假翻案的丑行放在工作的首位。
在他们活动期间,刘伟在一家宾馆约见富龙,当面为吕宗大讲情,在他们分手时,刘伟在富龙的轿车里送给其30万元。经过辽阳市公安局上下有关部门6名民警的一番紧张“工作”,短时间之内,就作出吕宗大不存在强奸幼女犯罪的事实认定。为吕宗大翻案的材料送到了富龙的案头上,请求批准放人。富龙看了材料后,思考一阵子,他知道吕案事关重大,马上无罪放人,可能遭致社会质疑。老奸巨滑的富龙把一件事分成两步办,第一步先让吕宗大取保候审,稳一稳社会舆论,到适当的时候再走第二步:无罪放人。这样,一个奸淫8名幼女、死有余辜的恶魔,在富龙的保护下竟然又装模作样地以企业家的身份活动在社会上。这件有悖国法和天理的事引起一些正义公民的义愤,他们写信上书到中央,状告辽阳市公安局某些人的贪赃枉法行为。中央领导同志十分关注这起案件,作出查办的指示。中共辽宁省纪委与政法部门于2002年4月5日派出专案组,查处辽阳市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和辽阳市公安局存在的问题。当月吕宗大案件实情败露,此时富龙已经救不了吕宗大,不久他也因“保护”吕宗大而锒铛入狱。
权力增大色胆膨胀
今年51岁的富龙是黑龙江省黑河市人,当过兵,转业后到辽阳市公安局当民警。在一段时间里他能保持军人的本色,在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出生入死,多次立功受奖。上个世纪90年代,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同时,一些人私欲膨胀,刑事犯罪增多。在这重要的历史时期,富龙被任命为辽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足见组织上对他的信任和重用。1999年1月他又被提升为辽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手中的执法权力越来越大。组织上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本应促使富龙思考如何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为保护人民、打击犯罪辛勤工作,而这位新任副局长却恰恰相反。他坐上副局长的宝座之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充当犯有死罪的重大奸淫幼女案犯的“保护伞”。富龙被增大的权力冲昏头脑,被送到眼前的钱财迷住了心窍,把为人民执法的权杖交到魔鬼那里。
富龙一时成为辽阳市炙手可热的人物,那些“黑道”大款纷纷向他围拢过来,目的是笼络他、利用他,借用他的权力保护他们的犯罪行为。这样,富龙经常与这些擅以暴力敛财的不法之徒称兄道弟,厮混于酒席间。在思想上、在气节间,富龙已经丧失了一名公安领导干部应有的警惕和尊严。
为了进一步使富龙成为“黑道”团伙在公安部门的“代理人”,一些“黑道”人物在生活上拉富龙下水。一天,在富龙同这伙“黑道”哥们酒足饭饱之后,就有人悄悄向富龙渗透:“现在是开放的社会,你有权力,也不缺钱,差的是你还没有很好地享受。现在时兴玩处女,你也是年入半百的人了,也该玩几个女孩,找点乐子。”开始富龙还有些法制意识,说:“那是犯罪的,再说我怎么能出去找什么处女。”向富龙进言的人笑了,说:“吕宗大玩了8个小姑娘都没事,谁敢在你身上问罪。”富龙想想自己的身份,确实,只有他定别人的罪,谁敢在他头上动土!“黑道”哥们一见富龙心旌摇曳,乘势攻上去:“找女孩的事都由我来做了!”
疯狂作恶罄竹难书
2002年2月末的一天中午,13周岁的女孩小丽的一个女同学小铃,受李晓菊的唆使找到小丽,问她卖不卖“处女”,可以得到几千元钱。小丽回绝说:“不卖!”小铃将小丽的态度报告给李晓菊,李晓菊不死心。
3月初,作为辽阳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副局长的富龙来到鞍山市的一家宾馆,给李晓菊打电话,让她给他提供处女。李晓菊找来小铃,让她再去找小丽。她们乘坐出租车来到学校门前,小铃假说带小丽出去玩,将小丽骗到出租车上,李晓菊在车上相中了小丽的模样和机灵劲儿,便把小丽挟持到富龙所住的宾馆。
来到富龙的房间,李晓菊引见小丽认识“四哥”,还是个孩子的小丽不明白向“四哥”卖“处女”是怎么回事,小丽见这个“四哥”一米七的个头,相貌凶狠,心里有些畏惧。李晓菊先安排小丽进卫生间洗澡,洗完澡后李晓菊就扒掉小丽的裤子,并把她摁在富龙的床上,之后李晓菊和小铃就躲到卫生间里等着。赤裸着身体的富龙像一只饿狼扑在小丽的身上,这使小丽惊恐万分,当她感到下身一阵剧烈的疼痛时,她意识到这个“四哥”是在残害她,便一边哭叫一边反抗,她用两只小手用力抓挠富龙,在这个恶魔的前胸上留下几条血印。小丽跳下床,哭泣着来到卫生间。李晓菊问小丽为什么不合作?让她回去好好侍候“四哥”。小丽坚决不回去。当李晓菊得知小丽将富龙挠伤时,打了小丽一个耳光,骂一声:“滚!”富龙第一次买“处女”以中途受挫结束。
富龙并没有从小丽的反抗中吸取教训,而是丧心病狂地继续纵欲。也是在3月里,富龙同与他狼狈为奸的辽阳市公安局主管经侦和税侦工作的副局长吴忠凯(另案处理),一同来到鞍山一家酒店各包了一个房间。他们住下后就给李晓菊打电话,让她给找几个处女。李晓菊便指使被她操纵的女孩小文,迅速找几个同学侍候“四哥”。13周岁的小文便去找她的同学小召,让小召跟她去李晓菊家。小召表示不去,小文说你不听话李晓菊不会饶过你。
听说过李晓菊的女孩都知道李晓菊在社会上“很厉害”,小召怕遭她报复,就随小文来到李晓菊家。李晓菊扒下小召身上的校服,给她换上一身运动装,然后便带着小召和小文去宾馆见“四哥”。李晓菊把小召留给富龙,把小文送给吴忠凯。身高一米八的吴忠凯看着一脸稚气的小文忽发善心,说:“你太小了,我不忍心整你呀。”可是他一边说却一边扒去小文的衣服,对一个幼女实施罪恶的奸淫。
在富龙那里,他先让幼小的小召洗澡,洗完澡他就把小召弄到床上,小召不脱衣服,李晓菊帮着拽上衣、扒裤子。小召哭泣,富龙和李晓菊一齐把小召按在床上,小召一直是在哭泣中遭到富龙的蹂躏。从此小召每日如生活在恶梦中,身体受到摧残,心理受到伤害,致使她病了一场。尤其是她在5个月后得知已经怀孕时,如心肝破碎,一个幼女竟遭受一个成年人也难以承受的人生打击。这富龙,就是一个人间恶魔!
富龙的罪恶不仅如此,他在奸淫幼女时还十分挑剔,指示李晓菊一定要找处女,在李晓菊领幼女去检查确认是处女后,他才肯出钱买“处女”。更有甚者,富龙觉得只玩弄一个幼女还不够剌激,就让李晓菊安排两个幼女同时供他淫乐。一天,李晓菊找来都是13周岁的小铃和小文,富龙安排两名幼女上床,躺在他的身边左右,他对两个无知幼女轮流进行奸淫。这富龙,就是一个人间禽兽!
正在富龙疯狂实施奸淫幼女犯罪的时候,辽宁省纪委和执法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进驻辽阳,开始部署“打黑”和治理执法腐败的工作。富龙这才不去鞍山,一时又是警服着身,以堂堂一个公安局副局长的身份出现在人们面前。但是不久,他就被扒下庄严的警服,露出了他罪恶的原形,受到人民法庭的审判。
2004年12月22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富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李晓菊有期徒刑12年。宣判的法槌已经敲下,但是富龙奸淫幼女案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没有结束。无论掌有权力的执法者,还是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以及孩子们的父母及老师,是不是可以从这起罕见的惊天大案中吸取一些教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