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在外国人来华测绘的形式方面,《办法》规定:一是合资、合作形式。合资、合作形式需要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二是一次性测绘形式。
《办法》对从事测绘活动的人员作出了要求,开展合资、合作测绘或者一次性测绘的,应当保证中方测绘人员全程参与具体测绘活动。
在外国人来华测绘审批程序方面,《办法》根据外国人来华测绘的两种不同形式分别进行了规定。
一是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的,应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在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提交申请材料,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的,通知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级测绘行政主管初审后,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审批。
二是一次性测绘的,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审批;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提交申请材料,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的,通知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