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鸿水
华语歌坛的“流俗主义”让整个歌坛变得肮脏不堪,特别是这几年,特别是内地歌坛,大批量的歌曲不但流俗、而且恶俗,甚至低级趣味。这主要表现在歌词方面。
歌词,我们称之为“音乐文学”,是文学的一种表现形式。既然是文学,那它就应该有一定的文学性,又是音乐,那它也应该具有一定的音乐性,所以,歌词实际上是音乐性和文学性共同作用的产物。可是,目前我国内地的大批量歌词就是“口水词”、“大白话”,只因为有人给这些“口水词”、“大白话”谱上曲了,于是就成了“歌曲”,甚至流行起来。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大量流俗歌曲、口水歌、大白话泛滥成灾。
说实话,内地流行乐坛写歌词的人不少(非专业写词),但写得好的,没有几个。有本几乎是唯一的国家级音乐文学刊物名叫《歌词》,这上面每期都盛产大量垃圾歌词。仿佛因为有国家刊物做靶子的缘故,内地词人写再滥的歌词也不觉得耻辱。
首先是《你是我的玫瑰花》,歌词如下:
你是我的玫瑰
你是我的花
你是我的爱人
是我的牵挂
你是我的玫瑰
你是我的花
你是我的爱人
是我一生永远爱着的玫瑰花
不管风雨有多大
我只爱你这一朵玫瑰花
一串大路边的话,喊着貌似大义凛然的求爱口号,不但“假大空”,而且怎“口水”二字了得?还有《香水有毒》,其中副歌部分是这么写的:
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
是我鼻子犯的罪
不该嗅到她的美
擦掉一切陪你睡
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
是你赐给的自卑
你要的爱太完美
我永远都学不会
以前我们听到的是“抱一抱抱一抱”或者“让你亲个够”,现在不行了。为了押韵,竟然出现“擦掉一切陪你睡”这样龌龊的词句。光睡就可以了吗?也就不干点别的了吗?干!不信,往下看:
那一夜,你没有拒绝我
那一夜,我伤害了你
那一夜,你满脸泪水
那一夜,你为我喝醉
那一夜,我与你分手
那一夜,我伤害了你
那一夜,我举起酒杯
那一夜,我心儿哭醉
这是《那一夜》当中的副歌,真的很高潮啊。我不能说歌词作者有多么弱智,至少歌词很弱智。还有《不要再来伤害我》:
你是你我还是我,各自生活
挣脱爱的枷锁
即使我再寂寞,再难过
也比从前要好得很多
(求求你不要再来找了)
不要再来伤害我
自由自在多快乐
不要再来伤害我
我会迷失了自我
不要再来伤害我……
其实啊,最应该说这句话的是音乐听众。包括《老婆老婆我爱你》、《老公老公我爱你》、《求佛》、《狼爱上羊》等等,这些流俗、恶俗甚至低俗的歌词把整个歌坛搅得肮脏不堪。这样的歌词不但凸现了词作者惨不忍睹的文学修养、歌词创作水平,而且简直就是对中国汉字的羞辱与亵渎。
还有这个:
亲爱的你慢慢飞
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
亲爱的你张张嘴
风中花香会让你沉醉
亲爱的你跟我飞
穿过丛林去看小溪水
亲爱的来跳个舞
爱的春天不会有天黑
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
飞越这红尘永相随
追逐你一生
爱你无情悔
不辜负我的柔情你的美
像这样的歌曲是不会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永垂不朽的,歌词更不会。优秀的词、曲是没有时间、时空限制的。像《鹿港小镇》、《亚细亚的孤儿》、《姐姐》、《纪念日》、《一样的月光》、《青春无悔》、《白衣飘飘的年代》、《墓志铭》、《一场游戏一场梦》等等。
我们知道,爱情是个永远有市场的主题,歌词写再多也不过时,但请某些可以称得上“词人”甚至“词作家”的同志们善待歌词这种音乐文学体裁。我们常说“唐诗”、“宋词”、“元曲”等等,这些文学形式已经成为一个个时代的标签,而现代歌词也应该成为一种可以承载历史的文学形式,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
在内地,老一辈词作家的成就并不值得骄傲,因为绝大多数歌词都是应景之作,是口号,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而在中青年词作者队伍中,专业词人不超过5人,词作家更是打着灯笼难找。音乐文学的繁荣昌盛需要更多像李格弟、袁惟仁、林夕、方文山那样优秀的词人。但这几人都来自港台,而非内地。
面对中国音乐文学界的集体阳痿,我最想问中国音乐文学学会一句:这个协会是干吗的?
敬请斧正,见错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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