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所持护照的种类办理步骤如下:
持有因公护照者通过申请人所在地外事办公室进行申请
持有因私护照者由本人或代理人(包括旅行社)直接向领事处申请
2.邀请函,签证颁发许可书等签证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为3个月,务必携原本申请
3.即使已得到签证,但在韩国口岸接受出入境管理工作人员的入境检查时,如被认为不具备入境条件仍可被拒绝入境.
申请
* 持有签证颁发许可证者:
A.2张申请表,B.2张照片,C.护照,D.身份证,E.签证颁发许文教
入境目的
需准备的文件
1.政府机关(所属团体),专科大学以上教育机关,学术研究机关经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举办的研讨会的出席者 -A,B,C,
-邀请函
-在职证明
2.被邀请参加我国教育机关,体育团体竞技比赛的中国选手代表团及工作人员
*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
3.我国宗教团体,宗教机关邀请的中国宗教界人士
*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
-A,B,C
-中国外交部公文
-邀请函
4.我国教育机关,医疗机关,学术团体,文化艺术团体,专门研究机关以会议,学术讨论会,公务协作及交换资料为目的而邀请的中国教育机关(大,中,小学等),科技机关(科学院,研究院,研究所,科技中心等),医药卫生机关(医院,疗养院,医疗中心等) 的工作人员
*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 -A,B,C
-中国外交部公文
-邀请函
5.国内旅行社为宣传韩国观光业而邀请的中国旅行社的职员及采访记者等舆论界人士
*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
-A,B,C
-中国外交部公文
-邀请函(需公证)
6.有滞留韩国境内家属死亡等紧急事由者 -A,B,C,D
-死亡诊断书和尸体验验书,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书(中国公证)
7.持有第3国长期停留签证欲路经韩国去往该国者
8.在第3国长期居住并持有该国入境许可证的欲在韩国短期停留者 -A,B,C
9.在第3国有永久居住权且在韩国工作者 -A,B,C
-永久居住证复印件
-居留证复印件
10.国内舆论界,广播公司邀请的舆论界 广播界人士 -A,B,C
-邀请函(需公证)
11.由驻华使馆公报官推荐的因紧急采访而需前往韩国的中国新闻界人士 -A,B,C,
-公报官推荐信
12.韩国国际协力团总裁邀请的与其主管工作有关者 -A,B,C
-邀请函
13.得到政府,地方政府捐赠,补助或接受业务委托的机关,团体(71个)负责人的邀请者 -A,B,C -邀请函
14.符合"外国人劳务雇佣管理指针"条件的被雇佣船员 -A,BC,
-身份证明及经济担保书(需公证)
-防止逃离及出境的保证书
-每洋水产厅签发的雇佣认可公文复印件
* 以上所需材料均要求原本
* 根据情况需要可要求出示其它材料
2)颁发签证
* 手续费
单回使用签证
再次入境签证
电讯手 续费
90日以下
90日以上
(含电讯费)
单程
往返
金额
270
420
280
60
100
* 处理期限
-持有签证颁发许可证者 :3日(休息日除外)
-不具有签证颁发许可证者:4日(休息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