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导读】
只需要一个普通的号码,为什么要加收选号费呢?他们的这种标价有什么依据呢?漫天要价不就是欺诈行为吗? 买手机切莫掉进奸商的3大陷阱……
【案例正文】
手机三包中明确规定“谁经销谁负责”,并说明“销售者在销售移 动电话机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应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然而记者发现,手机经销商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经常采用不明码标价、选号费漫天要、不开具正式发票、与广告价格不符等手段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手机援助栏目:
我在这里,我要向你们讲述一下,我在公主坟燕龙基电讯商场买手机被欺骗的经历,希望能引起广大消费者的警惕。
现在手机经销商对消费者进行诈骗的事情很多,难道我们允许这些商业欺诈行为,损坏首都的商业声誉?我遇到的事情虽小,但是却反映了有些商家为盈利而不择手段、坑害消费者。希望有关部门对他们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张利
2003年7月15日下午,张利女士与女儿一起到公主坟选购手机。“我们当时路过了大大小小的很多电讯营业厅,最后看到燕龙基电讯商场的门脸比较大,我觉得商店大,就应该信誉比较好,所以从开始就放松了警惕。”张女士现在回忆起当时的经历,感到十分懊恼。
经过营业员的介绍,张女士选中了波导S1802型手机,她说:“虽然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款手机的介绍,但是经不住营业员向我强烈推荐这款手机的功能非常好,我又觉得外形还不错,于是就选定了它。”
看好机型后,开始谈价格。营业员向张女士介绍此款手机售价1480元,而经过砍价、协商,最后达成协议为1380元。这时营业员又介绍,可以随机购号,本商场的选号费一律60元,购机再同时选号,再有一点优惠,一共是1420元。在整个选购过程中,营业员在不停地介绍,购买他们店的商品更让人放心,而且“7天包退、15天包换、一年内保修”。张女士提出,能否试试手机的功能,营业员回答:“只能在交款后试用。”
张女士于是交付了1420元的手机款,交款之后,没有发票,只让她填了一张表格。在这张表上,由顾客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营业员填写手机串号等内容。事后张女士才发现,在手机款项上填的是1420元,而不是分别填写手机款和选号费。
在试机过程中,张女士觉得手机听筒的声音不够大,就让试机员进行调试,可是调到最大音量后,声音还是不够大,比起原来用的旧手机,声音小了一半还多。于是试机员又拿了一台同型号的,但试用后发现存在同样问题。张女士提出,能否换个其他型号,但试机员坚决不同意,并推辞说:“由于这里是地下室,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如果拿回家用,问题就不存在了。如果那时你还觉得有问题,可以拿回来换。”试机员又拿来第三台,张女士发现还是这样,于是只好作罢,同意回家再试。
张女士回到家中一试,发现还是不行,马上返回商场。可是这时,商场却同时来了好几个人,跟她辩驳:“填了大单子,就再不允许退换,因为每部手机的单子只有一张。要退换就必须有检测部门出具的故障报告。”张女士提出,购买时营业员曾经承诺有三包保证。但他们马上指着墙面告示说:“这里写的很明确,你仔细看看。”这时张女士才注意到,告示中,用大红字写着“7天包退、15天包换、一年内保修”等条例,但在离红字很远的最下端,用淡黄色的小字写着“必须出具有关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证明手机确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才能实行以上三条”。张女士说:“如果不是营业员指着,以我的老花眼,真看不出这里还有字,而且这黄字的位置还经常被营业员挡住。我估计,不是太细心的人,都不会注意到这个说明。”
张女士很生气,于是和营业员进行交涉,就在这过程之中,她发现了一件更令人气愤的事情。在柜台上,有一个这部手机的价格标签,明码标价“1230元”,而张女士是以1420元(含选号费)的价格购得。
张女士于第二天找到该店负责人,谈到价格欺诈问题,该负责人答曰:“成交价格是你认可的,就不算价格欺诈。而且里面包含了几百元的选号费呢,随机选号是60元,但是你是自己挑的号码,所以值几百元。只要你在单子上签了字,就代表认可。”张女士很气愤,自己明明随便找了个尾数是“1”的号码,怎么能算是选号了呢,而且要算几百元。
张女士来到商店进行理论,这时才仔细看了一下自己当时签的单子,由于当时忙着试机,又对手机不是特别满意,所以连发票也没有开具,目前这单子已经成了唯一的证据。张女士发现单子上添了几个字“神号(价值466元)”,而在她签字时,单子上还没有这几个字。就这样,张女士无论怎么说,她的手机在该店都得不到退换了。
价格———明码不实价
在一般消费者看来,砍价只适用于小摊小贩,购买手机类通信产品时,去的正规电讯店,除非商品促销有优惠,而讲价是不可能的,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许多的电讯店,绝大多数的手机和配件都是可以砍价的。通常情况下,单买裸机,能砍价的幅度比较小,最多可以砍下来几十元,相对来说在规模小的电讯店砍价的余地还大一些。在公主坟附近的一家规模不大的电讯店中,一款单电单充配置的诺基亚8310手机,标价2650元,经过砍价,能以2590元买下。同时,售价较高的手机砍价的空间也要更大一些,卖四五千元的高档手机,通常能砍下几百元。而千元以下的特价机,通常就没有多大的利润了,营业员一般就会说“这是最低价,不能再低了”。
手机配件和选号费,即使在较大规模的电讯店都能砍价,而且砍价的余地比较大,一块标价在三四百元的原装电池,经过成功砍价,都能以200元出头的价格买下。在规模较大的电讯店内,配件的标价也会比较高,质量也会比较有保障,通常会通过会员卡等促销形式给出一定折扣。业内人士介绍,这样的电池进货价不会超过百元,经销商以200元的价格卖出,还是有较大的利润空间的。但也有个别型号的电池由于进货价格比较高,而且数量比较少的缘故,不能砍价。
发票———手续不完善
在消费者张女士的案例中,如果她当时开具了正式发票,那么在事后的纠纷中,她就持有了一份有利证据。由此可以说明,在购买手机的过程中,交了钱并不代表购买过程的结束,开具发票,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反正您回去也不用报销,开发票也没用,即使维修您直接找我们店里就行了,开个收据行吗?而且,如果您不开发票,我们还可以给您再优惠点。”“对不起,我们今天发票正好用完了,给您开张收据行吗?”这些话,在很多经销商那里都可以听到,您可千万别上当。购机发票可是您维护自己权益的唯一证明,将来手机有质量问题时的退货、换货和维修可就全依赖于此。没有它,售货员的甜言蜜语将来可能变成其一推再推的冷言冷语。《手机援助》栏目接到的许多消费者的投诉就缘于当时贪了几元钱的小便宜而没要发票,最好不要为了一点小便宜而把自己置于不利的地步。
而且,发票怎么开也很有学问。手机三包条文里规定,手机经销商提供的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不管经销商少注明哪一项,您都有权利、经销商也有义务将其补全。
选号费———漫天要价
日前,信息产业部决定将下大力气整治选号费问题,而记者发现几乎在所有的电讯店仍然存在加收选号费的问题,消费者张女士也在纠纷中深受其害。记者在电讯营业厅中看到,几乎所有全球通号码都要加收选号费,费用从80元到几万元不等,在80元这一档中几乎所有的号码都带4,其他号码分别加收几百元不等,一个尾数为22222的号码标价20000元。
其实,根据国家规定,特级号码为AAAA、ABCD、DCBA,资费标准1000元/号;甲级:AABB、ABAB、AAAB、ABBA、AA-BA、ABAA,资费标准600元/号;乙级:BAAC、AABC、BCAA,资费标准300元/号,其他号码都不应该加收选号费。
而经销商实际操作的选号费已与国家规定大相径庭了。问及营业员为何加收如此多的选号费时,得到的回答是:“目前手机的利润已经非常低了,我们只能靠这个挣钱,所有的营业厅都这么干,再说,这对消费者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消费者真的愿意挨宰吗?一位正在准备选号入网的王先生对此事感到很愤怒:“入网本身就意味着消费,我只需要一个普通的号码,为什么要加收选号费呢?他们的这种标价有什么依据呢?漫天要价不就是欺诈行为吗?我感觉他们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