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报道,中国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25日在湛江举行的"南海海洋资源综合开发战略高级研讨会"上表示,中国已经初步确定了二十一世纪初海洋资源开发基本对策,以更好地促进中国海洋资源开发事业的发展。
他指出,这些对策是根据一九九八年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的白皮书上所阐述的基本政策来制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推进海洋资源立法,建立海洋法规体系。当前海洋资源立法的首要任务是制订《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开发和保护管理法》、《海岸带开发管理条例》等,形成完备的海洋综合管理法律体系;
二是做好海洋资源规划,强化海洋资源管理,建立海洋管理体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关於海域使用的有关规定,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调整海洋产业结构,支持发展海洋高科技产业和第三产业。同时,全面监管近岸海域,基本控制中国管辖海域内的各类违法活动和突发事件,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破坏海洋资源和环境的行为;
三是建立海域使用审批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海域区位优势、海洋资源价值和丰度,向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业主徵收海域资源有偿使用金,所收资金用於资源保护工作,彻底解决海洋资源使用无序、无度、无偿现象以及近岸海域的污染问题;
四是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国际海底资源勘探开发和管理、极地科学考察和全球海洋生物资源利用和管理,开发和利用公海与国际海底中蕴藏的渔业和矿产资源,保证中国短缺资源的稳定供应。
陈连增表示,由於中国陆地资源在保证下个世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上将存在许多困难,尽快开发海洋资源已经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