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讯2010年3月8日15时30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举行记者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卫生部部长陈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就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答记者问。
[中国县域经济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陈部长,您刚才提到农民工就医保障问题,我们注意到2009年媒体报道的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的职业病案例,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开胸验肺”这四个字成为2009年的一个热点名词。请问陈部长,您对此做何评价?另外,像张海超这样的农民工究竟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职业病的防治该怎样规范和管理呢?谢谢。
[陈竺]谢谢您的问题。对于农民工健康权益的维护,我认为职业病的防治的确是一个核心的内容。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我们已经有了《职业病防治法》,所以,我们应该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另外,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我们不仅有法,而且我们有具体的工作规划,明确了职业病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另外,去年,中央财政也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建设。
最近,卫生部、安监总局,也包括胡部长所在的人社部,还有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正在研究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的监管合力。
关于如何改善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状况,我们认为,就是要加大企业作为责任主体的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各个部门不仅是各负其责,而且要加强工作的协调力度。我们准备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划,进一步对我们国家职业病的基础情况摸清底数。
另外,我们要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建设。不仅要依靠专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而且要发挥卫生系统的整体合力。您刚才提到的张海超的这个事情,反映出我们的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历史欠账比较多,诊断的能力出现了问题,所以,要到一家三级医院最后确诊。现在看来,我们就要把整个卫生系统的优势力量组织起来。
另外,我刚才提到的关爱农民工的健康工程,我们准备在这里面把指导企业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同时,我们要加强对农民工职业安全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防治知识和意识。
另外,在企业,我们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仅仅靠农民工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工会组织需要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有所作为。
我相信,随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深入人心,随着全社会,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的觉醒,也随着职业病防治能力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农民工身体健康应该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