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SARS,2004年的禽流感,2005年的猪链球菌事件,2006年的松花江水污染……城市规模的增大,城市人口的增长,不断拷问着城市应急机制。如何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已经成为城市的必备能力。
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正式发布。作为我市应急预案的总纲,《总体预案》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同时,还规定了市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以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市政府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毛志雄出席新闻发布会。
释疑1 预警信号如何区分?
看色防灾红橙黄蓝一目了然
未雨先要绸缪,亡羊更需补牢。6日,本报对25名市民随机问卷调查显示,市民们普遍认为,城市应急机制应不仅注重事后抢救,事前防御也相当重要。而此次出台的《总体预案》,将从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程监控。
《总体预案》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我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型。同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突出。
据悉,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波及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释疑2 突发事件处理时限有多长?
3类事件上报不得超过2小时
突发事件一旦来临,必须分秒必争。《总体预案》对预测、预警到应急处置等环节的时间界限作出了明晰规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据悉,《总体预案》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预测、预警环节,各区(市)县、有关部门要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此外,在应急处置环节,对于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发生的,事发地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控制势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释疑3 城市“急诊”如何救治?
多方联动资源统一调度
记者6日了解到,目前,我市应急联动系统已纳入了巡警110、交警122、消防119和急救120四个警种。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将使我市主要应急资源实现整合,统一调度。
按照我市应急联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除目前已建立的市应急办外,各区(市)县也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我市的应急联动体系将覆盖整个大成都范围,并涵盖防洪、防震、防空、安全生产、气象及水电气等所有相关部门。
释疑4 贻误时机谁负责?
玩忽职守可能追究刑责
如何保证信息流通环节的畅通与传递的真实?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人为因素”,应急预案也是奖惩分明。
《总体预案》明确指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及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对有关责任人一查到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据悉,目前,《总体预案》明确了26个市专项应急预案,48个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和19个区(市)县及高新区应急预案。
此外,《总体预案》在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来源:成都日报